苏税发[2023]8号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3-01-19
摘要:加强登记业务协同,简化变更登记操作流程,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无需向税务机关报告登记变更信息,税务机关根据市场监管部门共享的变更登记信息自动同步予以变更。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税发〔2023〕8号         2023-1-19

国家税务总局各设区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纳服发〔2023〕1号)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省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各单位要以税务总局和省局方案为指引,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落实,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任务安排表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23年1月19日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抓好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落实,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纳服发〔2023〕1号)要求,连续第10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持续提升纳税人获得感和满意度,打造一流税收营商环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聚焦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坚持人民至上,坚持守正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观念,以“办好惠民事·服务现代化”为主题,深入开展春风行动,分批推出系列改革创新举措,推动诉求响应提质、政策落实提效、精细服务提档、智能办税提速、精简流程提级、规范执法提升,为税收现代化贡献江苏税务力量。

  二、行动内容

  第一批便民办税缴费措施包括以下六个方面,后续将按税务总局部署和我省实际,适时推出新的措施。

  (一)诉求响应提质。将纳税人缴费人需求集中征集和潜在需求常态化分析相结合,积极响应合理诉求,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改进提升税费服务工作。深入开展“税直达”试点,根据纳税人缴费人行为习惯不断优化服务策略,推出纳税信用评价动态提醒、12366咨询意图分析助手等相关服务产品,有效改善纳税人缴费人服务体验。

  (二)政策落实提效。加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宣传辅导,创新政策服务与管理方式,帮助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红利。拓宽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优先退税人员范围,进一步提升纳税人获得感。深入开展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积极向纳税人缴费人宣传辅导相关便民办税政策措施。持续优化对重大投资项目的服务,提供事前税费政策支持服务,强化项目落地后的税费跟踪服务,全力支持重大投资项目发展。

  (三)精细服务提档。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持续运用“全国纳税人供应链查询”功能,积极为企业牵线搭桥,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加强智能咨询知识库建设运用,探索为自然人优先提供智能应答服务,不断提高智能咨询服务水平。结合税务总局数字化电子发票推广,开展视频咨询试点推广工作,进一步推进问办协同,为纳税人提供更加直观、准确、高效的咨询服务,提高远程咨询效率,优化全程网办体验。优化精准提醒,拓展微信服务号应用,向纳税人精准推送税费优惠政策、系统操作指引、事项提示提醒等信息。

  (四)智能办税提速。联合人民银行等部门,积极支持纳税人在境外通过网上申报等方式,依托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与人民币跨境支付机制,直接使用人民币跨境缴纳税款。在数字人民币试点地区,推动实现数字人民币缴纳税费,丰富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多元化税费缴纳需求。按税务总局部署,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税务可信身份账户体系,方便纳税人通过多种渠道办理业务。

  (五)精简流程提级。按税务总局部署,积极落实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注销前申请当年度手续费退付的便利举措。加强登记业务协同,简化变更登记操作流程,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无需向税务机关报告登记变更信息,税务机关根据市场监管部门共享的变更登记信息自动同步予以变更。做好个人养老金扣除填报功能的宣传辅导,为试点城市纳税人填报享受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提供便利。推进全国车船税缴纳信息联网查询与核验,便利纳税人异地办理保险及缴税。

  (六)规范执法提升。优化企业所得税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帮助纳税人更好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探索优化新设立纳税人纳税信用复评机制,纳入纳税信用管理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但已满12个月的纳税人可在2023年3月或9月提出纳税信用复评申请。税务机关于4月或10月依据其近12个月的纳税信用状况,确定其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提供自我查询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提升政治站位。开展“春风行动”是税务部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举措,是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的内在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党委要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春风行动”推进落实的全过程,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争取在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化水平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二)加强任务统筹。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全省税务工作重点,结合营商环境建设重点任务,狠抓任务落实,统筹推动各项措施及时出台落地。省局纳服处要巩固“双推进”任务落实机制,做好“省局处室任务推进”,压实各部门主体责任;做好“市县局任务落实反馈”,压实各级税务机关属地责任。省局相关处室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及时解决措施落地中的共性、重大问题,促进各地交流互鉴。各地税务机关要加强沟通协作,细化重点任务,对具体举措要开展税务机关自测和纳税人缴费人体验“双评估”,确保每一项任务举措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积极探索创新。充分发挥基层的主动性、创造性,鼓励各地税务机关在落实过程中结合实际探索创新,通过开展“春风行动”,着力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企业和群众高度认可的有特色、有亮点的改革措施及时进行总结提炼,为全省税务系统积累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四)联动宣传引导。各级税务机关结合“春风行动”开展成效,主动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报道,加大对“春风行动”成功经验、典型事例的宣介力度。主动争取地方政府支持,积极扩大宣传范围,联合开展宣传活动,发挥更大的宣传作用,为提升税收营商环境和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春风行动”的推进情况、创新亮点和典型案例等及时报省局(纳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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