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中,可通过“涉税案件资金网络查控平台”依法调取企业对公账号及个人存款账户明细数据

来源:明哥说税 作者:明哥说税 人气: 时间:2024-09-12
摘要: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

  《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披露:“涉税案件资金网络查控平台”已于2020年正式上线运行。通过该平台可依法调取企业对公账号及个人存款账户明细数据。需注意的是,税务机关及其税务人员不能随意调取相关明细数据。理由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税务机关查询所获得的资料,不得用于税收以外的用途。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七条规定:税务机关行使税收征管法第五十四条第(六)项职权时,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进行,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

  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税务机关查询的内容,包括纳税人存款账户余额和资金往来情况。

  三、《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存款账户,应当经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凭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向相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查询。查询案件涉嫌人员储蓄存款的,应当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凭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向相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原规定为《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国税发〔2009〕第157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存款账户的,应当经所属税务局局长批准,凭《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向相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查询。

  查询案件涉嫌人员储蓄存款的,应当经所属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凭《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向相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查询。)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拉税稽罚202419
行政相对人名称: 西藏碧水显舍实业有限公司北京西路分公司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9-09
处罚内容: 处你公司自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少缴税款60%的罚款,即对企业所得税处以3,385.66元罚款;处以2,000.00元的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0.538566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行为类型: 逃避缴纳税款
违法事实: 经检查人员一是通过实地突击调查,发现你公司收款方式有公司对公账号、美团、微信二维码三种类型。并要求你公司提供相关收款账号的交易流水记录。二是通过总局资金查控平台调取了你公司对公账号及柴建波个人存款账户明细数据,比对发现与你公司提供的流水信息一致。你公司2022年公账收款3000.00元、美团账号收入1,563,012.29元、微信二维码收入546,963.09元,共计2,112,975.38元,以上微信二维码收入中已减去收取并微信退还的住房押金。三是要你公司提供财务账簿资料,但检查期间一直未提供,对此,检查人员下达责令限期改正文书后你公司表示无法整改,同时表示由于公司成立之初,财务制度不够完善,相应的成本费用发票未能及时获取,因此当时未做账,纳税申报时成本也是预估的,特此申请将2022年企业所得税进行核定征收。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对你公司未按照规定设置、帐簿或者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401000099283740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拉萨市税务局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401000099283740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24-09-10
备注: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