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两次发文共取消47项需要地方审批的涉税事项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6-02-23
摘要:国务院日前发文公布 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 ,其中18项涉税。加上2015年10月份发布的 第一批取消的29个涉税审批事项 ,目前,国务院已发文取消了47项需要地方审批的涉税事项。 《 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

国务院日前发文公布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其中18项涉税。加上2015年10月份发布的第一批取消的29个涉税审批事项,目前,国务院已发文取消了47项需要地方审批的涉税事项。

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事项的后续衔接工作,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特别是涉及安全生产和维护公共安全的,要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方法,做好跟踪督导工作。

以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形式设定的面向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的审批事项已清理完毕。今后行政许可只能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设定,不得把已取消的中央指定事项作为行政许可的设定依据。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

附表:

国务院决定第二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涉税事项18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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