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描述:因我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密码区为空,对方无法认证退回,请问我公司该如何处理?
解答内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第一条第(三)款“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请遵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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