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医保发[2021]19号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成都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关系跨制度转移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21-09-14
摘要: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保险年度结束后未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超过4个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等待期为6个月。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成都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关系跨制度转移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

成医保发[2021]19号           2021-9-14

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财政金融局,成都东部新区公共服务局、财政金融局,成都高新区社治保障局、财政金融局,各区(市)县医保局、财政局、税务局: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做好跨制度参保的待遇衔接工作,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3号)、《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转发〈国家医保局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医保发〔2020〕15号)要求,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保险年度结束后未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超过4个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等待期为6个月。

  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按本通知执行。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成都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

2021年9月14日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