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国税算[1997]091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专用税票认证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7-03-11
摘要:各分局录入部门要及时、准确,全部地录入票据,按国家税务总局要求每月12日以前把上月录入数据报送市局信息中心。并按《通知》第六条规定,各局退税部门应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专用税票信息的使用情况上报市局进出口退税管理处。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专用税票认证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京国税算[1997]091号       1997-03-11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专用税票认证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6]665号)精神,各分局认证系统录入部门要把1996年4月1日至1997年1月1日的专用税票信息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清理,有遗漏的要全部补齐,录入有错误的要予以改正,重复的要删除。具体操作步骤和要求按本通知,请认真落实。

  各分局录入部门要及时、准确,全部地录入票据,按国家税务总局要求每月12日以前把上月录入数据报送市局信息中心。并按《通知》第六条规定,各局退税部门应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专用税票信息的使用情况上报市局进出口退税管理处。

  在软件运行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市局信息中心联系。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专用税票认证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1997年3月11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