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市税三字第939号 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88-12-26
摘要:现将国税地〔1988〕25号《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规定中第十三个问题,对适用其他财务会计制度的纳税人自有流动资金,原则上参照国营企业自有流动资金的范围和各自适用的财务会计制度确定。

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1988]市税三字第939号        1988-12-26

  现将国税地〔1988〕25号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规定中第十三个问题,对适用其他财务会计制度的纳税人自有流动资金,原则上参照国营企业自有流动资金的范围和各自适用的财务会计制度确定。

北京市税务局

1988年12月26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