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地税发[2008]23号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印发《全省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8-02-27
摘要:各级地税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利用各种渠道开展土地增值税宣传。要通过制作土地增值税税收宣传提纲、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在报纸、电视、电台、互联网、地税网站等媒体上进行深入宣传。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印发《全省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地税发[2008]23号        2008-2-27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矿区税务局:

  现将《全省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全省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实施方案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

二00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全省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两提两抓”工作思路和“税源有限、管理无限”的理念,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挖掘税收潜力,发挥土地增值税调节房地产行业经济收益的作用,规范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堵塞漏洞,防止税款流失,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省局决定从今年三月份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

  一、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的范围

  本次土地增值税清算的范围为:符合《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所确定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的项目。

  二、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内容

  此次土地增值税清算的主要内容是房地产企业销售、转让房地产项目及直接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在清算中不仅要清算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地产行为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同时要对销售房地产和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行为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一并进行清算。

  三、方法步骤

  此次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自2008年3月1日开始至2008年10月31日结束,具体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制定方案、宣传动员,调查摸底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

  (一)成女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领导机构。省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性忠同志任组长,各副局长,纪检组长,总经济师任副组长,征管处、税政一处、税政二处、税政三处、涉外处、监察室、稽查局、直属局、发票中心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此次土地增值税清算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郝发忠同志兼任主任,相关处室抽调人员组成,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安排、政策解释、督促指导、联系协调、监督检查、行政复议、举报接待、应急保障等工作。各市、州局要相应成立“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召开全省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经验介绍会。对酒泉市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进行总结推广。

  (三)各地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方案,明确主攻方向,专题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以引起党委、政府对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争取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

  (四)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和工作难度大,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取得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为此次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为全省联动,整体推进阶段(4月1日至9月30日)

  (一)在全省范围同时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各市州要集中力量对辖区内所有房地产项目和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涉及的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进行清算。

  (二)各地要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检查监督工作。各级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开展情况要定期进行检查督导,对清算结果进行抽查;对检查中发现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敷衍了事以及举报核实在工作中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的,要从严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第三阶段为工作总结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

  各地要对土地增值税清算专项整治工作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进行认真总结,包括清算的户数、清理出的漏征漏管户、增收的税款及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加强税源管理的措施等,工作总结于10月20日前上报省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部门协作。各级地税机关要借鉴酒泉市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经验,打一场攻难克险的攻坚战。积极争取当地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充分发挥社会综合治税、源泉控管作用,加强与公安、建设、国土、房管等部门紧密协作,建立部门联动机制,逐步建立土地增值税税收管理网络,形成党委、政府领导,各方面齐抓共管,社会综合治税的良好局面。

  (二)大力抓好土地增值税清算政策和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宣传。各级地税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利用各种渠道开展土地增值税宣传。要通过制作土地增值税税收宣传提纲、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在报纸、电视、电台、互联网、地税网站等媒体上进行深入宣传。通过宣传,一是使社会知晓,二是使房地产开发企业了解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各项规定。赢得社会各界和房地产企业的支持、理解和配合,提高纳税人自觉纳税意识和互相监督意识。

  (三)要精心组织,科学实施。各级地税机关要全面分析研究本地区房地产行业的情况和工作量的大小,抽调业务能力强、熟悉房地产行业财务核算的人员组成清算工作小组,对清算工作做出科学合理的安排,确保此次清算工作顺利进行。

  (四)建立土地增值税征管的长效机制。各级地税机关要以此次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为契机,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特别是土地增值税税源的监控力度和基础管理工作。对房地产企业开发的项目,主管地税机关应建立房地产开发项目台帐,及时收集与房地产开发有关的资料。使土地增值税管理日常化,达到整治一个税种,规范一个行业的效果。不断提高房地产行业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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