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支付行业的影响解析

来源:中国银联 作者:中国银联 人气: 时间:2016-03-26
摘要:2016年3月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国家将于2015年全面实施营改增,从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 营改增

财务管理方面

不同于营业税的属性,增值税为价税分离的价外税,因此营改增实施后,对企业财务管理各方面将产生一定影响:

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原营业税模式下,企业利润表中营业收入为价税合计数,营业税通过利润表中“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增值税模式下,企业收入不包含增值税额,以6%增值税率为例,年收入1000万的企业,在营改增后,收入额将变为1000/(1+6%),年收入账面数减少5.66%;营改增前,营业税在利润表“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抵减净利润;营改增后,增值税不在利润表中列支,“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值”比营业税模式下减少增值税部分,因此企业净利润抵减项减少,企业净利润及企业所得税会有一定幅度增加。

对财务工作的影响。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对外向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计入销项税额,根据《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抵扣。实际操作中,由于支付结算的行业各方复杂的资金轧差流转,加之行业手续费单笔金额小但笔数大、商户数量大的特殊情况,如果每家商户都按月核算收入成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由于发票开具后180日内需要完成认证才可抵扣,则企业将增加巨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寄送、认证核算抵扣等工作量,对企业流程优化、人员配置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此外,增值税实施后,产业各方向持卡人或商户提供营销优惠活动、赠送礼品时,可能会被认定为增值税项下视同销售需要按17%计征增值税,以及对于企业购置的营销物品用于自身福利、非正常损耗等部分,都需进行进项税额转出,相关业务行为对应的增值税计税方式,应该引起公司财务和业务人员的足够重视,以期及时响应,规避违规风险。

日常经营方面

影响上下游合作方选择。全行业营改增之后,企业的所有收入成本都对应增值税相关的销项税和进项税额,除小规模纳税人(以服务行业为例,年收入不高于500万元)按3%征收率简易征收外,一般纳税人都需要获得供应商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限期认证后才能抵扣销项税额,因此对于企业选择供应商资质和供应商发票开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将更倾向于选择经营规模更大、运作更规范的一般纳税人作为供应商。支付行业中,商户也会相应选择规模更大更规范的收单机构作为收单方,以符合增值税专业发票开具的要求,获得进项税额抵扣。

重视业务及核算类型细分。由于不同行业增值税率不同且提供混合服务时,如果相关协议不区分服务类型,则根据税法从高计征原则,将大大增加企业销项税额成本,因此,营改增后,对于企业业务类型划分、会计核算种类细分等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推动技术设备革新。营改增后,购置固定资产、设备等的进项税额可以抵减销项税,而支付行业特别是转接清算组织,核心交换系统对电子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要求非常高,因此进项抵扣的利好会一定程度上推动行业内设备及技术的更新,进而推动产业发展。

改变企业组织架构。根据财税【2011】年111号文,个人转让著作权、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4项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而企业内部技术开发的成本无法核算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营改增将对于企业选择技术开发方式的决策,是自主开发、技术外包,还是剥离技术职能等产生影响,从而驱使企业逐渐实现集中关注核心业务发展,外包非核心业务,不断完善产业链条的各环节资源配置。

营改增应对措施

根据李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本年5月1日将全面实施营改增,各种变数和冲击即将来袭。面对改变,我们如何准备?

合理利用过渡期各项优惠政策和财政补贴。营改增后,各企业因业务模式认定、上下游发票开具、特殊营销折让的处置,以及公司财务运作流程等情况不一致,企业税负对比营业税期间可能增减状况不同。为实现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目标,各级政府制定了相关营改增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如上海市政府在试点期间就出台了《关于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的通知》以“企业据实申请、财政分类扶持、资金及时预拨”为主要内容的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对因税负增加的企业给予一定时间和金额的财政扶持。我们应该积极研究、及时了解跟进相关政策和优惠,帮助企业成功实现营改增的业务和财务转型。

积极采用合理方式纳税筹划。营改增后,企业的流转税由单纯的以收入额计征变为销项税额与进行税额的抵减,结合增值税按行业区分税率及小规模纳税人简易征收、部分行业税收优惠等政策的实施,企业可以通过合理的纳税筹划优化业务流程,降底税收负担。

例如,资产采购、应税服务等选择一般纳税人而非小规模纳税人作为供应商,以获得尽可能多的进项抵扣额;关注固定资产,特别是核心技术设备的采购更新,不仅可以最优化生产效率,还可获得大额进项税抵扣;合理利用营改增关于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措施,对于核心技术研发和服务,考虑通过剥离技术服务职能、设立独立的技术开发公司等方式,合理利用优惠政策获得经济利益。

梳理服务类型,细化业务分类。企业要认真梳理主营业务类型,分析各类型业务的收入及成本确认模式,同时修订与供应商的服务、采购等合同的签署范本,实现分类计价分类核算。此外,增值税法规对于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其他应税服务的行为,依据从高计征原则计算总体的增值税。因此混业经营将大大增加企业销项税额成本。营改增实施后,企业向同一客户提供税率不同的多项服务时,应在相关协议中区分列示各项服务的范围及对价,并在财务处理时分别开票、分类别核算收入和成本。

加强企业内控,重视日常费用抵扣。营改增后,企业市场人员要注意签署从供应商处获得发票的合规性和及时性,尽量要求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及时完成报销流程;财务人员要加强对发票真伪的鉴别,并及时完成专票认证;此外,财务人员要加强对市场和业务人员的发票合规管理、虚开发票危害等制度宣贯;财务及业务人员都要及时学习了解增值税相关法规,特别是要掌握视同销售、进项转出等常见问题的处理流程,持续加强内部控制。

及时跟进营改增新政,加强学习和应用。由于金融行业营改增政策尚未正式发布,我们的分析均是参照试点行业的相关规定以及行业专家对于金融支付行业营改增预期等分析展开,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合仍未知。业内各方应联合行动、积极沟通,及时跟进了解税收政策法规,以实现既充分遵守规则,又合理利用规则;特别关注技术创新、跨境业务、无形资产开发等方面可能涉及的政策优惠等。

总之,在营改增实施过程中,企业应当打好提前量,认真准备,严肃对待。充分研读政策文件,精确了解企业的业务性质、流程及当前的举措,对经营业务应如何纳税进行准确分析,从而获得企业合规经营下的经济效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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