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国税发[2012]46号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12年税收宣传工作和开展第21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2-03-19
摘要:组织全省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与邯郸市局联合举行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邀请当地政府领导和有关新闻媒体参加,隆重表彰诚信纳税企业,进一步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社会环境。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12年税收宣传工作和开展第21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冀国税发[2012]46号      2012-03-19

各市国家税务局、省局机关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12年税收宣传工作和开展第21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国税发[2012]1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为进一步开展好今年的税收宣传工作和税收宣传月活动,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组织好税收宣传月活动

  今年的税收宣传月活动按照总局要求,仍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各市局要科学筹划,精心组织,确保税收宣传月活动顺利开展。

  一是精心组织筹划,形成宣传声势。各市局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汇报税收宣传月的部署,取得地方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加强与地税系统的联系,共同组织群众广泛参与,形成宣传合力,壮大宣传声势,增强税收宣传的社会影响力。

  二是注重宣传实效,提高活动质量。要从提高社会税收法治意识和纳税遵从度出发,坚持“三贴进”,使税收宣传更好地体现时代性和群众性,突出宣传重点,打造宣传精品,提高活动质量,切实增进社会各界和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理解支持。

  三是结合当地实际,创新内容载体。要结合总局要求和地方实际,注重发挥当地经济、社会、文化方面的地域性资源优势,创新宣传内容和载体,把时代精神、税务特点与地域特色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开展一批创新型宣传活动项目,努力形成有鲜明地方特色的税收文化。

  在今年的税收宣传月活动中,省局将着力开展好以下几项活动:

  (一)组织全省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与邯郸市局联合举行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邀请当地政府领导和有关新闻媒体参加,隆重表彰诚信纳税企业,进一步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开展“河北省国税局长谈‘税收·发展·民生’在线访谈”活动。按照总局要求,省局将在3月29日上午通过河北省政府门户网站举办“河北省国税局长谈‘税收·发展·民生’在线访谈”活动。

  (三)组织“我身边的好税官”评选活动。按照总局要求,在全省国税系统开展“我身边的好税官”评选活动,各市局要积极参加推选活动。

  (四)组织税收好新闻和税收评论文章征集活动。按照总局要求,省局将组织全省税收好新闻和税收评论文章征集活动。各市局要推荐精品文章,力争在总局的评选活动中获得较好名次。

  (五)组织税收动漫、公益广告和漫画的征集活动。省局将面向社会征集动漫、漫画和公益广告作品。各市局要利用各地优势资源,积极做好作品的征集活动。

  (六)开展“百家媒体话税收”活动。省局与河北电台、河北电视台等省级新闻媒体合作,以刊登公益广告、播放公益短片等形式扩大宣传的影响面。各市局、县(区)局要积极与当地电台、电视台合作,播放宣传片和公益广告,形成百家媒体话税收的强大宣传声势。

  (七)开展“千家企业问需求”活动。组织税务干部深入到一千家纳税骨干企业宣传最新税收法规、税收优惠政策,征求对税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拉近税企距离,和谐税企关系。

  (八)召开“大企业税收遵从协议签署仪式暨税企座谈会”。邀请我省纳税大户签署税收遵从协议,向社会发出“依法诚信纳税”的倡议,并就优化纳税环境、支持企业发展与参会企业进行座谈。

  二、做好税收宣传工作

  今年全国税收宣传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央宣传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各项部署,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围绕营造良好的税收工作舆论氛围这一中心任务,加强税收新闻宣传,加强涉税舆情引导,加强税务形象宣传,加强税收法制宣传,加强宣传能力建设,着力提高税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激发广大税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增进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理解支持,为促进税收工作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各市局在具体工作中要按照总局要求,认真把握好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坚持做好统筹结合和切实改变工作作风三个原则,具体开展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税收新闻宣传。要突出税收新闻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影响力,围绕中心工作,采取多种形式,积极主动地发起新闻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各项重点工作和税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切实提高社会各界对新出台税收政策和工作措施的理解支持。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要按照税务总局规定,严格落实“三同步”机制,确保税收政策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及时性。

  (二)加强涉税舆情引导管理。要以建立科学严密的长效机制为抓手,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充实力量、强化手段,切实提高舆情引导、应对和源头防范的能力。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责任机制;做好舆情的分析研判,加强舆论引导工作;科学制定舆情应对预案,切实提高对舆情的掌握和应对能力;要关口前移,畅通纳税人的诉求渠道。

  (三)加强税务部门形象宣传。要以“我身边的好税官”推选宣传活动为载体,推选先进典型。充分运用各地主流媒体等多种途径,深入广泛地宣传典型人物的先进事迹,弘扬国税部门核心价值理念,树立良好的公共形象。

  (四)加强税收法制宣传。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传播形式和平台,增强税收宣传的大众化。进一步加强各级税务机关门户网站建设和办税服务厅建设,充分发挥它们在普法宣传中的载体作用。认真落实全国“六五”普法规划,继续做好税收法律知识的“六进”活动。

  (五)加强宣传能力建设。要加强对税收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和强化税收宣传的组织协调机制、经费保障机制、激励考核机制、资源共享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加强对新闻宣传工作的指导培训,切实加强税收宣传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增强责任意识,努力提高宣传工作能力和水平。

  各市局要在年底前向省局办公室报送全年税收宣传工作和宣传月总结,推荐1-2个优秀创新项目并附文字说明和音像图片资料。

  相关资料请通过信息传递系统报送至“办公室/部门公共目录/网站”文件夹下,联系人:王威、靳小鹏,联系电话:0311-88625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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