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市监发[2022]287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将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报关企业注册登记备案纳入“多证合一”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2-07-15
摘要:请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此通知转送同级行政审批局,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行政审批局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政务大厅工作人员要引导办事群众做好“多证合一”备案信息填写工作,将“信息多跑腿,群众少跑路”落到实处。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将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报关企业注册登记备案纳入“多证合一”的通知

陕市监发[2022]287号         2022-7-15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省局行政审批局:

  省局已将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报关企业注册登记备案纳入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业务系统“多证合一”模块,即日起正式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场主体设立登记时,可根据业务需要在设立登记环节“多证合一”模块填写相关备案信息,填写无误即视为完成相关事项备案,备案信息由市场监管部门经全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送至食品经营管理部门或西安海关;新设市场主体也可不在“多证合一”模块进行备案,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到相关部门网站或者线下办理备案。

  (二)请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此通知转送同级行政审批局,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行政审批局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政务大厅工作人员要引导办事群众做好“多证合一”备案信息填写工作,将“信息多跑腿,群众少跑路”落到实处。

  (三)请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做好业务系统改造和部门对接,尽快实现全市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报关企业注册登记备案“多证合一”工作。

  联系人:薛斌杰,电话:029-86138398。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5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