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地税企[2003]680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扩大企业所得税纯益率征收范围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3-12-26
摘要:市局《关于对会计、审计、律师事务所实行定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企〔1999〕592号,以下简称《通知》)实施以来,对加强税收征管、减少税款流失,规范中介行业发展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扩大企业所得税纯益率征收范围的通知[全文废止]

京地税企[2003]680号         2003-12-26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市局《关于对会计、审计、律师事务所实行定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企〔1999〕592号,以下简称《通知》)实施以来,对加强税收征管、减少税款流失,规范中介行业发展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根据几年来实施的情况,经过调查研究,现对《通知》做如下补充。

  一、扩大纯益率征收的范围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应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各类性质的从事税务、房地产评估的中介机构均适用本办法。

  上述中介机构,应税收入的核算、纯益率标准、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等事项,暂按《通知》规定要求执行。

  二、本文件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03年12月26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