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财非税[2019]12号 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政策文件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9-06-03
摘要:现将《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请一并遵照执行。一、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

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政策文件的通知

云财非税[2019]12号      2019-6-3

省委宣传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厅、水利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云南电网公司,各州、市财政局,财政部云南监管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

  二、自2019年7月1日起,云南省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调整为1.125厘/千瓦时。

  三、自2019年1月1日起,产教融合型企业职业教育投资抵免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比例为30%。

云南省财政厅

2019年6月3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