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网上办理的提示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0-01-01
摘要:为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创新监管方式,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自2020年1月1日起,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电子化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实施,您只需登录“贵州省电子税务局”,线上填写对外支付税务备案信息,足不出户即可办理此项业务。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网上办理的提示

尊敬的纳税人:

  为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创新监管方式,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自2020年1月1日起,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电子化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实施,您只需登录“贵州省电子税务局”,线上填写对外支付税务备案信息,足不出户即可办理此项业务。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登录“贵州省电子税务局”

  在“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官方网站登录“贵州省电子税务局”或通过网址直接登录“贵州省电子税务局”。

  (https://etax.guizhou.chinatax.gov.cn/xxmh/html/index.html)

  二、进入“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进入路径:我要办税——>证明开具——>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三、录入“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信息

  (1)选择合同信息

  点击【新增】,系统进入备案表录入界面,同时弹出合同信息选择提示框,如下图所示:

  选择“查询合同”,系统将弹出“合同信息选择”窗口,如下图所示:

  该窗口展示了系统中所有与该扣缴义务人相关联的各个环节采集的非居民合同信息,具体包括: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法定扣缴环节、发包工程劳务报告环节、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环节、其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申报环节采集的合同信息,勾选后点击【确定】即可选择已有合同信息。

  选择“新增合同”,系统直接进入备案表录入界面。

  (2)录入备案表信息

  在选择“既有合同”模式下,上述非居民信息均自动带出,其他信息项依照实际业务及界面提示录入即可。若选择“新增合同”模式下,境外收款人信息和合同(协议)信息均需录入,“收款人类型”栏选择与“收款人纳税人识别号”栏联动,“收款人纳税人识别号”栏包括新增非居民、已有非居民两个选择项。若选择“已有非居民”,则需录入具体的非居民的纳税人识别号,回车后系统自动带出相关信息;若选择“新增非居民”,则需录入收款人相关信息。

  注1:“付汇银行”和“银行营业网点”栏既可在下拉列表选择,也可手动录入。“行政区划”栏是升级前辅助选择银行营业网点录入项,升级后为非必录项。

  注2:在选择“既有合同”模式下,如自动带出的“合同(协议或支付凭证)编号”栏为空,则需要退出备案界面,通过【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非居民合同信息采集】进行“纳税人合同编号”补录后保存提交,待该事项办理成功后,再进行上述对外支付备案流程。

  注:备案银行是最后的支付银行,银行网点必须选择完行政区划后才能选择(一般可选区县级机关)。

  四、上传资料

  五、提交审核


  六、查询办理结果

  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可查询办理进度。

  七、签收下载备案表和通知书

  进入“涉税文书查询”,签收下载备案表和通知书。

  八、接收验证码

  在“服务提醒”栏可查询备案表编号、验证码等提示信息(该信息会通过短信同步发送到办税人员手机)。

  您即可凭此备案编号和查询验证码,到银行办理支付。

  如需咨询请您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将为您提供详细咨询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2020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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