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佳纳税评估案例”(3)--外围证据——掌握企业收入的一把钥匙

来源:安徽税务网 作者:安徽税务网 人气: 时间:2008-08-30
摘要:《外围证据 掌握企业收入的一把钥匙》 北京某装饰有限责任公司纳税评估案例 企业基本情况 北京某装饰有限公司责任公司是1997年成立的私营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500万元,二级装饰装修资质,2003年12月在册设计师149人。 评估数据采集 (一...

扩大委托代征范围,实行属地征收。委托家具建材市场代征税款,管住较大规模家装企业的税源。考虑只有实力较强的家装企业才能进行市场,而这些家装企业注册地与经营地分离,收入主要来源于市场,合同须由市场认证备案的特点,建议可由市场管理部门根据合同代征营业税及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这样就掌握了家装企业的主要收入。由市场主管税务所监督其代征税款,管住小规模家装企业、个体户、家装游击队零散税源。主要针对个体户、家装游击队及家装企业不开具发票的装修行为,委托物业管理公司代征税款,加强对居民小区,特别是新建小区的税源管理。根据市建委建小区的税源管理。根据市建委物业处的相关规定,施工队动工前需在物业公司交纳押金领取施工证,完工后需经物业公司验收,可考虑由物业公司根据合同代征营业税及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正规家装企业完工后可凭合同和开具的发票免于重复征收。
建立情报交换机制,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核定征收权。建议在市局和区县局之间建立家装企业在各市场签订合同数据定期汇总交换机制,及时反馈给家装企业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力求从源头堵塞税收漏洞。对企业申报收入明显低于已掌握的其市场签订合同金额,又不能提供相关证据说明理由的,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及其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可依据掌握其合同金额核定其应纳税额,实行核定征收。对未办理税务登记的家装游击队应一律实行核定征收,如能提供合同按综合征收率核定征收,如无合同或合同金额明显偏低的,可和市建委及家装协会共同制定家装指导价格,按指导价格核定营业收放。
对家装业全面实行按纯益率定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建议对家装企业全面实行按照建筑安装业5%~7%纯益率定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家装企业成本混乱的情况是其行业经营特点决定的,如果采取前几项措施,可基本掌握其营业收入,为实行定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提供了有利条件。
联合建委、家装协会和市场管理部门,共同加强对家装企业的管理。税务机关要和建委、家装协会以及市场管理部门建立起信息沟通的机制,在家装企业评优和资质年检时将诚信纳税作为重要参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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