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部分条款废止、全文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1-09-01
摘要:为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修正)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全文废止部分条款废止全文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部分条款废止、全文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      2021-9-1

  为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修正)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全文废止部分条款废止全文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全文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2.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3.全文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1.

全文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发文日期 发文字号
1 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关于修改《宣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的公告 2018年9月5日
                          
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0号
2 宣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筑业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问题的公告 2010年11月29日 宣城市地税局公告2010年4号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2018年第2号公告继续执行
3 宣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征收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5年3月10日 宣城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1号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2018年第4号公告进行修改
4 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关于修改《宣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临时取得收入开具发票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公告 2018年9月5日 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9号


  2.

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发文日期 发文字号(含修改的文号) 废止条款
1 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8年9月5日 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8号 第二条、第四条


  3.

全文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发文日期 发文字号
1 关于宣城市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的公告 2011年7月1日 宣城市地税局公告2011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2018年第4号公告进行修改
2 宣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四项成本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1年9月19日 宣城市地税局公告2011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2018年第4号公告进行修改
3 关于发布《宣城市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争议处理办法》的公告 2012年7月6日 宣城市地税局公告2012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2018年第4号公告进行修改
4 宣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宣城市2011-2012年度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四项成本扣除标准的公告 2012年12月26日 宣城市地税局公告2012年第4号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2018年第4号公告进行修改
5 宣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宣城市2008-2012年度房地产开发项目地下车库(位)及地下人防工程土地增值税清算四项成本扣除标准的公告 2014年1月22日 宣城市地税局公告2014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2018年第4号公告进行修改
6 宣城市国家税务局宣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市内跨县(市)、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5年3月10日 宣城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2018年第2号公告继续执行
7 宣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宣城市2013-2014年度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四项成本扣除标准的公告 2015年9月14日 宣城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2018年第2号公告继续执行
8 宣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定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6年5月31日 宣城市地税局公告2016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2018年第4号公告进行修改
9 宣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6年8月15日 宣城市地税局公告2016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2018年第4号公告进行修改
10 宣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宣城市2015-2016年度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四项成本扣除标准的公告 2017年7月24日 宣城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2018年第2号公告继续执行
11 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8年7月5日 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12 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2018年7月5日 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13 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2018年7月5日 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14 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关于发布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2018年7月5日 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15 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关于修改《宣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宣城市印花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的公告 2018年8月9日 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5号
16 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宣城市2017-2018年度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四项成本核定扣除标准的公告 2019年12月12日 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号
17 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关于调整部分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的公告 2019年12月12日 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2号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部分条款废止全文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税务机关制发规范性文件是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重要方式,与税务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直接相关。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及省税务局、市政府关于全面落实机构改革决策部署的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通过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全文废止、部分条款废止、全文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进一步规范税务执法依据,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维护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二、重点内容

  经过清理,形成《全文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全文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其中全文废止的文件共计4份,部分条款废止的文件共计1份,全文有效的文件共计17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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