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稳经济运行33条”涉税政策实施细则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3-02-17
摘要: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稳经济运行33条”涉税政策实施细则

  目录

  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二、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船税政策

  三、海外仓出口退税政策

  四、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

  五、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征增值税政策

  六、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七、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八、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九、沪港通、深港通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

  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政策

  十一、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政策

  十二、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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