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账务处理

来源:蓝宝会计 作者:钟骏华 人气: 时间:2017-12-22
摘要:前言 金融资产这章非常重要,本章不仅自成体系,可以单独考大题,而且与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负债等章节联系紧密,它还是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所得税、合并报表等内容的基础知识,容易结合起来出综合题。这章的内容多、难度大,应多花一点时间学习。

 

第三节 持有至到期投资

  知识点: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定义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这个定义强调到期日,通常是指债券;强调到期,一般指期限较长。持有至到期投资,主要是指准备持有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具有活跃市场,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一般是指在证券市场公开交易的债券。债券按付息方式划分,可分为一次付息债券和分期付息债券两类。

  一、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
  可以不考虑支付风险。

  二、有明确意图持有至到期
  有下列情况表明不打算持有至到期:
  1.期限不确定;
  2.机会成本变化时等将出售的;
  3.发行方可以低价清偿;
  4.有权要求赎回的。

  三、有能力持有至到期
  1.下列情形表明没有能力持有至到期
  (1)没有资金支持;
  (2)受到法律限制。
  2.出售或重分类后的剩余部分,可以不重分类的情形有:
  (1)到期日较近;
  (2)初始本金已收回;
  (3)事项无法控制和预期。
  事项无法控制和预期
  ①被投资方信用恶化;
  ②改变了税前扣息政策;
  ③发生重大合并或处置;
  ④法律大幅调整对该投资的规定;
  ⑤监管部门要求出售。

  知识点:金融资产之间的重分类
  金融资产重分类,主要是指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等三类金融资产之间的重分类。任何情况下,交易性金融资产不能重分类为其它金融资产,其它金融资产也不能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企业将持有至到期投资到期前出售或重分类了的一部分(较大比例,题目有说明),表明它违背了持有至到期的最初意图,那么,剩余部分也不能再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而应该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且在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能把任何金融资产重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这“两年”的限制其实就是一种惩罚。两年之后,符合条件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以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知识点: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处理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摊销或终止确认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投资收益。
  摊余成本=入账价值- 已收回本金-累计摊销额-减值损失(不含公允价值变动)
  


《税屋》提示——被遮挡部分为“+交易费用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处理环节主要有三个:
  1.取得投资时
  2.期末:(1)计息;(2)减值
  3.处置时
  (1)到期收回;(2)出售;(3)重分类。
  债券存在分期付息债券和一次付息债券两种,下面的账务处理咱们把这两种一起讲。

1.购买债券时
按照一级科目核算: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银行存款-应收利息)

应收利息(分期付息债券)

贷:银行存款

 

  按照明细科目核算:

 

 

溢折价析义
  债券的溢折价是由于债券的票面利率与市场利率不同而引起的。票面利率也称为名义利率,市场利率也称为实际利率。
  若票面利率高于市场利率,投资者未来可以获得更多的利息,因此,购买时应支付额外的代价,即为溢价
  若票面利率低于市场利率,投资者未来将获得更少的利息,因此,购买时支付的代价应低于名义成本,即为折价

票面利率>实际利率——溢价 

票面利率<实际利率——折价
  溢折价分录
  溢价发生记借方,即借记“利息调整”明细科目;折价发生记贷方,即贷记“利息调整” 明细科目。反过来说,持有至到期投资入账时,“利息调整”借方发生额表示是溢价;贷方发生额表示是折价。
  摊销时,从余额相反的方向摊销。

2.期末计息、确认减值
  


《税屋》提示——被遮挡部分为“

 

 

  3.处置
 

 

  (3)重分类(即持有至到期投资转换,教材【例7-4】)
  


《税屋》提示——被遮挡部分为“+面价值


  明细科目的对应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公允价值-(成本+应计利息+利息调整)

另外: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减值时转入资产减值损失,或处置时转入投资收益。 

【2016年考题•综合题1/6

15 12 20 日,因流动资金短缺,甲公司将持有至到期的丁公司债券出售30%,出售所得价款2700 万元已通过银行收取。同时,将所持丁公司债券的剩余部分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并计划于2×16 年初出售。该持有至到期投资于出售30%之前的账面摊余成本为8500 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预计剩余债券的公允价值为6400 万元。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2700 万元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00 万元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 8500 万元

        投资收益  600 万元

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及其他因素;不考虑提取盈余公积等利润分配因素。

要求:判断甲公司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如果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不正确,编制更正的会计分录(无需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解答】

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不正确。

理由: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得与其他类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剩余债券投资应该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正确的分录:

1)出售30%的债券投资 

借:银行存款 27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  25508500×30% 

        投资收益  150(差额)

2)剩余70%重分类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4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    59508500×70% 

        其他综合收益    450(差额) 

编制更正分录(错误分录的反向分录,与正确分录合并,得到更正分录):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4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6400

借:投资收益  450

    贷:其他综合收益   450

 

教材【例7-3】
  2010年1月1日,XYZ公司支付价款l 000元(含交易费用)从活跃市场上购入某公司(当天发行的)5年期债券,面值1 250元,票面利率4.72%,按年支付利息(即每年59元),本金最后一次支付。合同约定,该债券的发行方在遇到特定情况时可以将债券赎回,且不需要为提前赎回支付额外款项。XYZ公司在购买该债券时,预计发行方不会提前赎回。 XYZ公司将购入的该债券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且不考虑所得税、减值损失等因素。

  【解析】分期付息债券
  


  利用财管中的内含报酬率原理计算实际利率。使得未来现金流入的现值,等于投资付出的代价(初始投资成本)的折现率,就是实际利率。

  实际利率的计算图
  

 

  
  因为折价,所以:实际利率R > 票面利率4.72%。首先测试R=5%:
  59×(P/A,5%,5)+1250×(P/F, 5%,5)
  =59×4.3295 +1250×0.7835 =1235
  由于:1235 > 1000,表明: 5% < R(现值与利率负相关),测试R=9%:
  59×(P/A,9%,5)+1250×(P/F, 9%,5)
  = 59×3.8897+1250×0.6499=1042
  测试R=11%:59×(P/A,11%,5)+1250×(P/F, 11%,5)= 59×3.6959+1250×0.5935=960

  插值法图示
  

 

   知识点:实际利率法

  实际利率法的三个公式:
  ①实际利息(投资收益)=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②溢折价摊销额=票面利息-实际利息(计算结果为负数是折价摊销额)
  ③(分期付息债券)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溢折价摊销额=期初摊余成本×(1+实际利率)-票面利息
  ③(一次付息债券)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溢折价摊销额+应计利息=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息=期初摊余成本×(1+实际利率)

  期末摊余成本简算法
  上述三个公式依次向后代入,结果是:
  期末摊余成本(分期付息债券)=期初摊余成本×(1+实际利率)-票面利息
  期末摊余成本(一次付息债券)=期初摊余成本×(1+实际利率)
  注:期初摊余成本×(1+实际利率),其实就是资本增长额,而分期付息债券收到利息流入,即投资回馈的报酬,应从资本增长额中扣除;一次付息债券并不收到利息流入,因此,不必扣除利息。
  第1年实际利率法
  实际利息(投资收益)=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1000×10%=100
  溢折价摊销额=票面利息-实际利息=59-100=-41(折价摊销额)
  期末摊余成本(分期付息债券)=期初摊余成本-溢折价摊销额=1000-(-41)=1041
  (简算法)=期初摊余成本×(1+实际利率)-票面利息= 1000×(1+10%)-59=1041
  把上面三个公式做成表格形式,就是教材表7-1。但教材表7-1中没有溢折价摊销额的数据,不便于做分录。重制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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