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考核办法的通知 京会协党[2019]17号 2019-4-22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现将《加强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委员会 2019年4月22日 中共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委员会加强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共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委员会关于加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京会协党[2018]4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促进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组织领导 在中共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委员会领导下,由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北京资产评估协会人力资源管理专家小组(以下简称专家小组)牵头,成立人才队伍建设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核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李玉国 副组长:杨慕彦 执行副组长:孟晓萌、汪宁、胡秋成、逄俊 组员:专家小组成员 三、考核对象 北京地区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机构)。 四、考核内容 根据《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主要从“政治引领、物质关爱体系建设、文化关爱体系建设、心理健康关爱体系建设、情感关爱体系建设、依法规范劳动用工制度、科学的分类管理机制等七方面对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五、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自评、现场调研等方式进行。 1.自评。由各机构对照《北京地区“两师”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考核评价表》(以下简称《考核评价表》)的各项评价内容进行自评打分。 2.现场调研。组建现场调研工作组,在考核领导小组领导下对机构进行现场调研,听取工作汇报,与机构负责人及员工进行访谈,对照《考核评价表》进行打分。 六、考核结果发布 1.树立典型。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自评和现场调研的情况,树立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先进机构和优秀个人典型。 2.经验交流。总结各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成功经验和经典案例,形成书面文字汇编成册,或选择优秀案例在有关媒体进行宣传;召开经验交流会,向全行业推广优秀经验和做法,推动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3.鞭策落后。对于经过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自评和现场调研被评价为总体不规范(低于60分)或者重要项目缺失的单位,由协会在行业内公布,取消行业内各类评优资格,约谈主要负责人,安排专人督导,协助改进工作,直到达到规范要求。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机构要在思想上自觉提升对《指导意见》的重视程度,成立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细则。 2.做好自评,提高水平。各机构要把自评工作当作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认真对照《考核评价表》,坚持问题导向,查遗补缺,不断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制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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