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税务登记证需要验资报告吗?

来源:总局 作者:总局 人气: 时间:2010-12-03
摘要:问题: 我今天去办理税务登记证,办事员告诉我还需要验资报告、我说有评估报告表呢,他说不行必须出具验资报告。 请问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税务登记证需要验资报告吗?有法律依据吗? ...

       问题:
       我今天去办理税务登记证,办事员告诉我还需要验资报告、我说有评估报告表呢,他说不行必须出具验资报告。
       请问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税务登记证需要验资报告吗?有法律依据吗?

       解答: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国家税务总局2003年第7号令《税务登记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申请人办理税务登记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是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是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三是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四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五是从事生产、经营及事业单位、团体、学校应提供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批文复印件或本单位证明;
      六是属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
      七是实际经营者和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照登记的经营者不一致的,应再提供承包、租赁合同复印件及实际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八是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应当申报总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业务范围、财务负责人;
      九是企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合同或其他证明复印件。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