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EMS配送发票签收事宜的温馨提示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8-11-13
摘要:您在接收邮政速递专职配送人员投递的发票时,应当对发票的相关信息进行仔细核对,核对无误后,方可在《收票单》上签字盖章予以签收,如邮政配送人员以任何理由阻挠您验票,您有权拒绝签收,并向邮政配送客服中心或青海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进行投诉!

关于EMS配送发票签收事宜的温馨提示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2018-11-13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

  为保障您在EMS发票配送过程中的合法权益,现将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您在接收邮政速递专职配送人员投递的发票时,应当对发票的相关信息进行仔细核对,核对无误后,方可在《收票单》上签字盖章予以签收,如邮政配送人员以任何理由阻挠您验票,您有权拒绝签收,并向邮政配送客服中心或青海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进行投诉!

  邮政配送客服中心投诉电话:0971-8587315

  青海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电话:0971-8234108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2018年11月13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