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汇总缴纳认定与申报(2017年)

来源:重庆国税 作者:重庆国税 人气: 时间:2017-07-20
摘要:很多小伙伴都在问增值税汇总缴纳认定与申报怎么操作?不要担心,给渝小税几分钟的时间,带你快速了解并学会增值税汇总缴纳认定与申报的操作,让你迅速成为专家!看过来,看过来~~~ 一、首先我们先了解下增值税汇总缴纳认定有哪些类型: 1.不就地预缴(总机构统

 
 
  【图片文字】基本监控:销售货物劳务纳税人,对于按预征率进行申报的分支机构,系统根据预征率计算主表11和21行,如果申报的税款既有本地缴纳部分,需要税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地缴纳部分按照对应税率计算税额,并修改主表11和21行。
 
  该纳税人应在征收品目对应的适用税率栏次进行填写,主表第11行、22行系统按预征率自动计算销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图片文字】基本监控:销售货物劳务纳税人,对于按预征率进行申报的分支机构,系统根据预征率计算主表11和21行,如果申报的税款既有本地缴纳部分,需要税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地缴纳部分按照对应税率计算税额,并修改主表11和21行。
 
 
  【图片文字】基本监控:销售货物劳务纳税人,对于按预征率进行申报的分支机构,系统根据预征率计算主表11和21行,如果申报的税款既有本地缴纳部分,需要税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地缴纳部分按照对应税率计算税额,并修改主表11和21行。
 
  例1:如果该纳税人既有按征收率预征的收入,又有独立核算按适用税率在本地缴纳的收入,需要税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地缴纳部分按照对应税率计算税额,并修改主表第11和21行,如该纳税人有10000的适用预征率收入,有10000的本地缴纳部分,应纳税额为50+1700=1750,需要把主表11行自动计算的100改为1750:
 
 
  【图片文字】基本监控:销售货物劳务纳税人,对于按预征率进行申报的分支机构,系统根据预征率计算主表11和21行,如果申报的税款既有本地缴纳部分,需要税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地缴纳部分按照对应税率计算税额,并修改主表11和21行。
 
  系统自动计算主表:
 
 
  【图片文字】基本监控:销售货物劳务纳税人,对于按预征率进行申报的分支机构,系统根据预征率计算主表11和21行,如果申报的税款既有本地缴纳部分,需要税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地缴纳部分按照对应税率计算税额,并修改主表11和21行。
 
  人工修改主表:
 
 
  【图片文字】基本监控:销售货物劳务纳税人,对于按预征率进行申报的分支机构,系统根据预征率计算主表11和21行,如果申报的税款既有本地缴纳部分,需要税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地缴纳部分按照对应税率计算税额,并修改主表11和21行。
 
  如果该纳税人为混业纳税人,货物劳务收入按预征率征收,由于税(费)种认定中有改征增值税品目,附表一13a行带出了预征率,行次允许填写,但该纳税人仍应在征收品目对应的适用税率栏次填写销售额及销项税额,不填附表一13a,此时系统会根据不同行次判别分预征率和适用税率主表自动计算销项税额和应纳税额(此时类似例1的情形将不再需要人工修改,系统会自动计算)。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规定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分支机构按预征率征收的,应在附表一13a至13b行次进行填列: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填写说明中明确:
 
  附表一第13a至13c行“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预征率 %”:反映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规定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分支机构,预征增值税销售额、预征增值税应纳税额。其中,第13a行“预征率 %”适用于所有实行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分支机构试点纳税人;第13b、13c行“预征率 %”适用于部分实行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铁路运输试点纳税人。
 
  以上分支机构纳税人申报时均需要在系统中填写“汇总纳税企业通用传递单”(电信、铁路、航空、电力、邮政纳税人应按要求填相应的传递单,不填“汇总纳税企业通用传递单”。),将分支机构当期的进销项数据及已缴税额等信息传递给总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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