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2021年北京市用人(工)单位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的通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1-07-23
摘要:2020年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工)单位,应于8月1日至9月15日以网上申报、现场申报或邮寄材料申报的方式,向税务登记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或指定地点申报2020年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北京市关于2021年北京市用人(工)单位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的通告

  根据《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京财税〔2019〕1333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6部门<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的通知》(京发改〔2020〕1082号)等相关规定,2021年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继续实行分档减缴、30人(含)以下企业免缴政策,征缴期为8月1日至9月30日。2020年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工)单位,应于8月1日至9月15日以网上申报、现场申报或邮寄材料申报的方式,向税务登记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或指定地点申报2020年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特此通告

  附件:各区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地点及咨询电话表(如需要附件表格电子版,请您登录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官方网站下载)

  附件

各区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地点及咨询电话表

  注:办公时间均为工作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