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源开发惠及当地”建议的答复(摘要)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6-02-16
摘要:针对资源税存在的计税依据缺乏收入弹性、税负水平偏低等问题,我部会同有关部门一直在积极推进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经国务院批准,自2010年6月1日起,率先在新疆实施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试点,并提高了税负水平,由近1%提高到5%。

关于“资源开发惠及当地”建议的答复(摘要)

  一、关于资源税

  (一)关于提高油气资源税税率

  针对资源税存在的计税依据缺乏收入弹性、税负水平偏低等问题,我部会同有关部门一直在积极推进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经国务院批准,自2010年6月1日起,率先在新疆实施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试点,并提高了税负水平,由近1%提高到5%。2011年,国务院修订了《资源税暂行条例》,增加了从价定率计征方式,并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了油气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除海洋石油资源税收入归属于中央外,其他资源税收入全部归属于地方,地方政府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统筹安排使用。实施油气资源税改革增加了包括新疆在内的地方财政收入,增强了环境保护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能力。对于你们提出的进一步提高油气资源税税率的建议,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结合资源条件、天然气价格改革和企业生产经营等情况统筹研究。

  (二)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

  目前,煤炭资源税仍延续从量定额计征方式。除焦煤外,其他煤炭资源税税额幅度自1994年以来从未作过调整,存在税额不能随产品价格变化及时调整、税费关系混乱等问题。为此,我部已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方案,待条件成熟、国务院批准后即可组织实施。考虑到煤炭资源税收入属于地方收入,各地实际情况差异较大,煤炭资源税拟采用幅度比例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资源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企业承受能力、地方财力状况、清理收费基金等因素,在规定的幅度内确定。你们所提建议,将随着资源税改革的实施而得到落实。

  二、关于资源地参与石油特别收益金的分享

  石油是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战略资源。由于国际市场石油价格自2004年后持续大幅度上涨,国内原油采掘业利润增加较多,其他行业和社会用油成本加大,造成各行业利益分配不平衡,影响经济平稳运行。为妥善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推进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加强宏观调控,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2006年3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征石油特别收益金的决定》(国发﹝2006﹞13号),决定对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国产原油因油价上涨获得的超额收入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

  开征石油特别收益金是完善石油价格形成机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石油企业涨价收入的财政调节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完善石油价格形成机制综合配套改革方案和有关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6号)精神,征收的石油特别收益金有专项用途,中央财政通过预算对种粮农民、林业、渔业、城市公交和农村客运等弱势群体和部分公益性行业进行补贴,以及扶持节油和石油替代行业的发展。因此,国务院文件明确规定石油特别收益金作为中央财政非税收入,不作为中央地方共享收入。

  三、关于建立资源输出利益补偿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但也付出了巨大的资源和环境代价。正如你们在建议中所述,由于大规模的资源开采,资源型地区生态环境破坏严重。为了增强地方政府生态恢复和环境治理等方面的能力,国家在矿业权取得阶段,收取矿业权价款(探矿权价款和采矿权价款);在矿产资源开采和销售环节,收取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等。在收益分配上,也体现了对矿产资源开采地的利益保护和生态补偿。如资源税收入中除海洋油气资源税归中央外,其余全部归地方政府;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实行中央与地方2∶8分成;矿产资源补偿费收入实行中央与省、直辖市5∶5分成,与自治区4∶6分成。上述收入中,地方分享部分大部分用于治理资源开采地的环境污染、生态补偿以及发展后续接替产业等方面;中央分成部分大部分通过项目等方式返还地方,用于支持开展基础性地质调查、矿产综合利用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等工作,并在安排项目时向资源开采地倾斜。同时,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生态补偿问题,强调要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在纵向补偿机制方面,中央财政通过不断加大转移支付力度,逐步建立并完善了全方位、多层次的生态补偿机制。你们所提建议,在现行政策中已有所体现。

  此外,目前中国石油、中国石化新设的多家公司已在当地注册,这有利于促进当地增加税收和就业。今后,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对新疆工作的统一部署,加快财税体制改革步伐,加大对新疆的转移支付力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促进新疆地方经济发展、民族团结与社会和谐。

  来源:2014人大代表建议答复摘要    发布日期:2016年0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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