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交运[2022]13号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助企纾困支持市场主体发展九条举措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2-06-02
摘要:取消港口设施保安费的政府定价,将其纳入港口作业包干费作为子项,该子项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原收费标准;降低湄洲湾港引航(移泊)费基准费率15%,降低福州港、厦门港、泉州港引航(移泊)费基准费率10%。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助企纾困支持市场主体发展九条举措的通知

闽交运〔2022〕13号              2022-06-02

各设区市(区)交通局、沿海各港口中心(局)、省高速集团、省公路中心、省港航中心、省运输中心:

  为坚决贯彻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按照我省《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设立工作专班协调帮助交通运输企业落实留抵退税、中小企业融资担保、1000亿元交通物流领域再贷款等助企纾困政策,工作专班办公室电话0591-87077091(正常工作时间)。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也要同时设立相应的专班。

  二、发挥省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作用,保障全省交通物流通畅。落实“一企一策”,强化对全省重点工业、外贸、农业企业物流保障服务。保通畅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0591-87077761。

  三、取消港口设施保安费的政府定价,将其纳入港口作业包干费作为子项,该子项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原收费标准;降低湄洲湾港引航(移泊)费基准费率15%,降低福州港、厦门港、泉州港引航(移泊)费基准费率10%。

  四、对全省正常运营的三级及以上道路客运站给予疫情防控和电子客票纾困补助。

  五、对全省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经营性企业按客位给予纾困补助。

  六、对今年获批国内水路旅游客运精品航线试点的企业给予纾困补助。

  七、加快拨付农村道路客运、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和出租汽车油价补贴资金。

  八、深入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对符合条件的轻微不罚、首违不罚。

  九、领导挂钩包片推进交通运输项目建设,发挥好“四个一机制”(一个机制、一个清单、一个专班、一个联动),设立工作专班协调落实要素保障,推进前期项目加快开工、在建项目加快施工,力争6月份新开工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9个项目、总投资超200亿元。

  全省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把保主体、促投资、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全面顶格落实国家、省各项政策举措,加强政策跟踪落实,扎实做好二季度各项工作,努力实现二季度结果好、上半年“双过半”,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6月2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