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广电部门调查郑爽涉嫌“阴阳合同”、“天价片酬”、偷逃税问题

来源:央视新闻 作者:央视新闻 人气: 时间:2021-04-28
摘要:税务和广电管理部门将认真落实中宣部、税务总局、广电总局等有关通知要求,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整治“阴阳合同”、“天价片酬”、偷逃税等问题,严格电视剧合同管理,严控电视剧制作成本和演员片酬在电视剧制作成本中的比例,为电视剧行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近日网上反映演艺人员郑爽涉嫌签订“阴阳合同”、拆分收入获取“天价片酬”、偷逃税等问题。

  记者了解到,前期群众举报郑爽涉嫌偷逃税问题,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予受理,正在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进行调查核实。

  北京市广电局已启动对相关剧目制作成本及演员片酬比例的调查。

  税务和广电管理部门将认真落实中宣部、税务总局、广电总局等有关通知要求,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整治“阴阳合同”、“天价片酬”、偷逃税等问题,严格电视剧合同管理,严控电视剧制作成本和演员片酬在电视剧制作成本中的比例,为电视剧行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郑爽被曝签“阴阳合同”逃税,律师解读坐牢可能性

  被曝出海外代孕三个多月后,沉寂许久的郑爽又被前男友张恒“锤”了。

  4月26日,张恒在微博爆料,直指郑爽的“天价片酬”与“阴阳合同”。根据张恒的说法,郑爽拍摄电视剧《倩女幽魂》的片酬高达1.6亿元,平均日薪约为208万元。同时,郑全家还使用“阴阳合同”等多种手段规避“限薪令”、少缴税款。

  资深税务律师告诉《环球人物》记者,如果张恒的爆料属实,郑爽的行为已然构成非法逃税,要补缴的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合起来,数额应该不小。

  在长达5分多钟的爆料视频里,张恒还原了郑爽接下《倩女幽魂》的大概过程,中间涉及合同、银行流水、聊天记录等多种证据材料。

  根据张恒的爆料,郑爽于2018年底开始和剧方接触,并希望将1.5亿元片酬提高到1.8亿元。这让郑爽的父母都感觉“吓人”“风险太大”,需要“见好就收”。

  最终,张恒帮郑爽谈到1.6亿元片酬。郑爽进组工作77天,平均日薪约为208万元。

  此“瓜”一出,网友们炸了:“这片酬够我中40次的500万彩票头奖”“抵得上一个上市公司一年的利润”“假设我每个月工资1万元,想攒到1.6亿,得从唐朝开始不吃不喝打工到现在”。

  还有人脑洞大开,建议把张恒爆料的这个日子设定为每年的“社畜破防日”,以此纪念每天兢兢业业、努力搬砖的“打工人”们。

  显然,郑爽的天价片酬,再一次突破了普通人的想象力。

  公开资料显示,《倩女幽魂》(现已改名为《只问今生恋沧溟》)拍摄于2019年。而在此前一年,崔永元对范冰冰的爆料揭开娱乐圈天价片酬乱象,引发社会关注。

  事实上,早在2017年,中广联电视制片委、中广联演员委员会、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网络视听节目协会等行业组织便联合发布控制演员片酬的意见。

  2018年崔永元举报范冰冰后,税务总局、广电总局等五部门于当年6月发文,明确要求严控演员片酬。这便是后来业界俗称的“限薪令”。8月,爱奇艺、腾讯、优酷等三大视频网站,以及六大影视制作公司联合发布声明,规定演员总片酬不得超过5000万元。

  这样的背景下,郑爽如果拿了天价片酬,则属于“顶风作案”。从张恒曝光的聊天记录来看,郑爽一家似乎也很清楚这一点。比如郑爽妈妈刘艳就反复跟张恒强调不要留下文字记录,有事通过语音和电话商量——

  “以后给爽聊这些事,万分小心,一些敏感词,比如说片酬啊数啊等等,都不说……也别把什么万啊千啊说上。”

  “现在(演员)这个行业特别不好干,超过5000(万)就给你秋后算账……”

  律师:若逃税,补缴额会是天文数字

  除了天价片酬,张恒曝光的另一个主要问题是郑爽签订阴阳合同,涉嫌逃税。

  根据张恒提供的资料,郑爽的1.6亿总片酬被拆分成了4800万元的“阳合同”和1.12亿的“阴合同”。前者是郑爽明面上的片酬,后者则被包装成剧方向刘艳名下公司的注资。

  虽然郑爽的账面片酬减少了1.12亿,但刘艳仍然觉得税额太高,跟张恒商量如何更好“避税”。“这4800(万)要开个人所得税,但是个票不划算,要40%多(的税)。”她告诉张恒,想让郑爽以萃珊雯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签约艺人的身份来缴税,这样只用缴20%的税。而萃珊雯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也是刘艳名下公司。

  郑爽的做法是否属于非法逃税?如果是,她可能面临什么处罚?

  杭州金道律师事务所税务律师张晓告诉《环球人物》记者,如果张恒的举报属实,郑爽的行为已然构成非法逃税。这意味着郑爽可能面临双重责任:一重是行政责任,违法者要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并被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0.5倍到5倍的罚款;另一重是刑事责任,如果构成了逃税罪,违法者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根据《刑法》的规定,被判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时间与当事人的犯罪情节轻重有关,可能是三年以下,也可能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张晓说,从公开信息来看,郑爽之前并没有偷逃税记录,这次只要及时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接受了行政处罚,还是有可能免受“牢狱之灾”的。

  演员在缴纳个税时跟普通人一样,按照收入的性质适用相应的税率计缴综合所得(含工资薪金、劳务报酬)适用3%—45%的累进税率,经营所得适用5%—35%的累进税率。张晓说,目前还不清楚郑爽这笔天价片酬属于什么性质、适用怎样的税率,但因为所涉收入金额巨大,其补缴的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合起来,对普通打工人而言应是天文数字了。

  不过,张晓对《环球人物》记者强调,目前张恒的举报属于单方说法,对郑爽阴阳合同的认定、是否存在逃税行为,还要看税务部门的调查核实情况。一般而言,税务部门会核实当事人的资金流水情况,查看真实收入和申报收入之间的差额,还可能约谈合同签订双方,以做出综合判断。

  “比如,是否如爆料所说,4800万入了郑爽的个人账户,1.12亿入了公司账户?这1.12亿是以什么名义入了公司账户?该公司的股东是谁?实际控制人是谁?这些人与郑爽本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这些都有待调查。”张晓说。

  事实上,对于演员偷逃税的处罚方式和力度也早有先例。2002年前后,演员刘晓庆偷逃税案便轰动一时。刘晓庆曾连续拿到三届百花奖最佳女主角,堪称那个年代的“国民大女主”。然而据北京市地税局调查,刘晓庆偷逃税款1400多万元,外加滞纳金500多万元。调查期间,刘晓庆在看守所被羁押了一年多。最终她本人未被检方起诉,但她担任晓庆文化总经理的妹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18年,原本风头正劲的演员范冰冰被崔永元曝光。根据调查,范冰冰及其担任法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84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最终,范冰冰补缴的税款、滞纳金以及罚款加在一起超过了8亿元。

  郑爽还有望复出吗?

  自今年1月代孕弃养事件曝光之后,郑爽便暂停了一切公开的演艺活动。偶尔有消息传出,也多半是有关她和张恒的官司。

  2021年2月5日,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发布《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这一办法从3月1日起正式试行,其中规定,“劣迹艺人”将受到协会会员单位1年期限至永久期限的联合抵制,且须在联合抵制期限届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才可继续从事演出活动。

  不久之前,有小道消息说郑爽的演员身份已恢复,有望复出。但很快,张恒又送上了阴阳合同这记“重锤”。郑爽能否顺利复出,又要再打一个问号。

  郑爽出道以来,一家人便屡屡曝出“迷惑操作”,毫不掩饰对金钱的渴望。郑爽本人在参加综艺时就不无得意地说,每次上完微博热搜,她的片酬就会涨。

  代孕弃养事件曝光前,郑爽刚刚成为国际高奢品牌Prada的代言人。出事后,Prada火速宣布终止合作。因为仅仅代言了9天,郑爽成为Prada史上最短品牌代言人。

  其他与郑爽有合作的品牌,比如宝石女表品牌Lola Rose、美妆品牌稚优泉、微生态护肤品牌荷诺、快手、携程、黑猫投诉等,也在第一时间撤下了跟郑爽相关的物料。郑爽参与的影视和综艺作品则纷纷被下架,3部待播剧集也可能被“雪藏”。有业内人士估计,郑爽面临的索赔可能超过9亿元。

  今年3月,海宁东开之星影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开之星)将郑爽告上法庭,开庭时郑爽未到庭。东开之星是郑爽主演的电视剧《翡翠恋人》的出品方之一。这部电视剧2016年就已经杀青,去年底传出将于2021年上映的消息,却因郑爽的代孕风波再增变数。

  另据天眼查信息显示,郑爽名下有3家公司被冻结股权,执行法院为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被冻结的股权共1585万元,冻结期限至2024年3月。

  虽然代孕风波将郑爽的商业价值瞬间击垮,但对于其海外代孕行为,网友也只能停留在道德谴责的层面。而如果郑爽的逃税行为被查实,法律面前没有例外,更不认什么明星,这次便不可能只道德谴责就作罢。

  来源:环球人物杂志


郑爽涉偷逃税被查,媒体:根治阴阳合同,拔完萝卜还需深耕地

  针对近日网上反映郑爽涉嫌签订“阴阳合同”、拆分收入获取“天价片酬”、偷逃税等问题,上海市税务局正在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进行调查核实,北京市广电局已启动对相关剧目制作成本及演员片酬比例的调查。“郑爽微博事务部”4月29日也就此事表态:愿意配合接受一切调查。

  其实,早在2018年2月,中宣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电影局就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加强对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的治理。2020年6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剧网络剧创作生产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出台“限薪令”,规定每部电视剧网络剧全部演员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总片酬的70%。

  应该说,经过几年的大力整治,影视业内的乱象得到了很大程度的遏制。但要根除这些乱象,确保影视业健康发展,郑爽涉嫌逃税事件的曝光再次提醒我们,除了关注和彻查个案,持续发力开展深度治理更是不可或缺。

  与范冰冰逃税事件相同,郑爽问题的曝光和调查程序的启动,依然是出于网络举报,那么举报之前,此类线索为何没能进入有关部门的视野?可见,针对演艺圈内相关问题的日常监管还需完善,主动查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此外,对于影视圈巨额逃税案件,在处理中一律适用“初罪免责条款”是否恰当?这款规定本身有无值得探讨和完善之处?更重要的是,针对曝光出来的个案,不能仅限于曝光一案查处一案这样“拔萝卜”式的点对点清除,更需要深耕土壤,从根本上改善行业环境。比如,与明星逃税相配合的关联机构和人员,他们的相关问题是否都得到彻查清楚并予以严肃处理了?

  日前有媒体揭露演艺圈的“天价片酬套路”:圈内部分“流量明星”为了规避风险,通常会将自己的亲戚或经纪人安排在剧组,给予一个监制、制片或策划之类的职位,最后看似演员本人的片酬是数千万元,实则将关联人士的收入加总在一起,或可达上亿元。就郑爽的情况来讲,据网络曝光,郑爽在拍摄《倩女幽魂》时,最后谈拢的价格为1.6亿元,其中“阳合同”约定片酬4800万元,而“阴合同”约定乙方向郑爽母亲实控公司增资1.12亿元,以此躲避“限薪令”。

  如果上述举报属实,我们不难设想,如此这般的“复杂操作”,没有相关单位、个人的“精密配合”,仅凭演员个人是不可能完成的。这就提醒有关部门,在查办相关逃税案时,除了逃税的“明星主角”要盯紧,对与之配合共同完成逃税行为的“外围人员”也不可轻易放过,而应一并查处,严肃治理。否则,萝卜拔了土壤还在,新的“萝卜”恐怕还是会不断长出来。

  另据报道,就在相关部门表示严查郑爽问题之际,近期多个明星工作室已被注销。这些工作室为什么注销?是否涉嫌存在类似郑爽的情况?希望注销不是终点,深度的监管和调查工作能够随即跟上。

  来源:检察日报


郑爽涉嫌签订阴阳合同被调查,天眼查显示该案已牵连出多家影视公司

  据央视新闻报道,近日网上反映演艺人员郑爽涉嫌签订“阴阳合同”、拆分收入获取“天价片酬”、偷逃税等问题。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予受理,正在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进行调查核实。

  据张恒此前披露的信息,郑爽在拍摄倩女幽魂时,原合同额原本为1.5亿,但郑爽要求涨到1.8亿,最后谈拢的价格为1.6亿。其中“阳合同”约定片酬4800万,让郑爽以新沂萃珊雯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签约艺人的身份逃避个人所得税;“阴合同”约定乙方向郑爽母亲(刘艳)实控公司增资1.12亿,以此躲避限薪令。

  天眼查App显示,新沂萃珊雯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一大股东为郑爽母亲刘艳。此外,刘艳关联公司还包括沈阳金浑玉璞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上海艳爽影视文化工作室、东阳市横店爽蛋壳小吃店等。

  据披露信息,“阴合同”的钱是以增资的方式注进了上海晶焰沙科技有限公司。天眼查App显示,上海晶焰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3月,注册资本8000万人民币。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3月,该公司发生工商变更,林慧艳、张丽敏退出投资人。

  此外,郑爽拍摄的《倩女幽魂》出品公司北京文化的关联公司为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4月,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退出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投资人,后者目前已有多条限制消费令和终本案件,同时还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老赖)。

  据媒体报道,今年1月,北京文化发布2020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0年亏损高达23亿元。公告中显示,北京文化最新存货余额最高的作品便是由郑爽主演的电视剧《倩女幽魂》(已改名为《只问今生恋沧溟》),2019年末存货余额接近3.6亿元。

  天眼查App显示,2021年3月,郑爽连续三次被冻结股权,被冻结股权共1585万元,冻结期限至2024年3月。目前郑爽关联公司总共10家,尚未注销的有5家,包括上海鲸谷座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艾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噶咕娱乐发展有限公司、九江酷酷熊影视文化工作室、九江羊群效应影视文化工作室。

  来源:天眼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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