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发[2014]26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更新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4-08-26
摘要:《北京市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包括基准地价表、基准地价使用说明、基准地价级别(区片)范围说明及示意图、应用基准地价测算宗地价格方法和修正系数附表,与本通知一并印发,并于印发之日起施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知》(京政发〔2002〕32号)同时废止。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更新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知

京政发[2014]26号                 2014-8-26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办法》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城市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土地资产管理,完善科学的地价管理体系,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发挥政府的指导调控作用,本市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以下简称基准地价)进行了更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土地市场总体价格水平发生重大变化情况下,市政府将及时对基准地价进行全面更新;市国土局可根据土地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基准地价进行局部更新。

  二、宗地出让、转让价格须参照基准地价,按照规定程序,使用合理的评估方法确定。其中,宗地出让价格须经市国土局审核后确定;其他用途的评估可参照执行。

  三、《北京市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包括基准地价表、基准地价使用说明、基准地价级别(区片)范围说明及示意图、应用基准地价测算宗地价格方法和修正系数附表,与本通知一并印发,并于印发之日起施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知》(京政发〔2002〕32号)同时废止。

  四、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做好相关政策的衔接工作,施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国土局负责协调解决。

  附件:北京市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