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业务报备管理的通知 闽注会协[2020]97号 2020-12-25 各会计师事务所: 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业务报备系统自运行以来,在治理行业不正当低价竞争、规范事务所出具报告行为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为适应新经济时代行业发展需要,进一步推动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行业服务,省注协结合报备管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以及省注协中小所事务委员会会议决议,对《关于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业务报备管理的通知》(闽注会协[2014]93号)相关规定进行了调整和补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报备信息 (一)完善专项和其他报告报备信息。在报备专项和其他报告时,需在“备注”栏上简要填写该报告主要审计项目、审计年份、审定金额。备注项目将作为行业监管采集信息和公众可查询项目; (二)规范报备数据口径。为提高系统验证信息的准确性,所有报告的填报数据均需精确到“元”(即小数点后四位数); (三)如实申报收费情况。各事务所务必按照业务约定书约定或实际收费金额如实填报,确保报备收费和实际收费的一致性。 二、取消集团报备项目 为遏制部分事务所在集团项目报备中“偷梁换柱”行为,保证审批的集团客户明细与实际报备的客户明细一致,取消集团报备模块,所有报告均按照业务类型在相关模块报备。 三、强化系统密码管理 为保障报备系统安全,督促事务所加强报备系统密码管理,请各事务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强化网络安全意识,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和报备系统管理人,逐步落实报备系统专机专人专用管理机制。严格密码设置,要求密码长度8位以上,应包含英文字母的大小写、数字和符号。建立密码安全保管和交接机制,定期进行计算机安全检查、报备系统密码修改,特别是在报备人员离职后要及时更换密码。严禁事务所使用空密码、弱密码,严禁使用不良软件对报备系统进行探测、攻击、侵入、干扰、破坏和非法使用。 四、加强事前事中监管 近年来国务院、相关部委和中注协先后出台了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提高审计质量的文件,我会将认真贯彻落实,继续依托业务报备系统,加强对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出具业务报告数量的实时统计分析,及时对报备数量异常、涉嫌不正当低价竞争、被多次投诉举报,以及承接的业务规模与事务所人力资源、胜任能力明显不匹配的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进行谈话提醒,对报备报告份数超过一定数量的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开展业务项目底稿抽查,经约谈或抽查仍未积极整改的事务所将列为当年执业质量检查重点对象。 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0年1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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