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2号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0-11-30
摘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要求,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决定废止以下2件规章。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2号      2010-11-30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要求,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决定废止以下2件规章。

  1.《经济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办法》

  2.《商品展销会管理办法》

  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局长 周伯华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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