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函[1996]48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振华电子集团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1996-08-12
摘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型企业集团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7号)的法规,并考虑到该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中国振华电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控股的60家紧密层企业(名单附后)在1996年度内继续统一由集团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振华电子集团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1996]485号       1996-08-12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中国振华电子集团公司继续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请示》收悉(黔地税一字[1996]第08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型企业集团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7号)的法规,并考虑到该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中国振华电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控股的60家紧密层企业(名单附后)在1996年度内继续统一由集团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

一九九六年八月十二日

标签: 制造业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