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税[1999]169号 海关总署关于1999年进口农药进口环节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全文失效]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9-03-11
摘要:本通知有效期限为1999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税率的适用日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八条确定。根据本通知可予免税但已经征收保证金或征税的,准予退还。

海关总署关于1999年进口农药进口环节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全文失效]

署税[1999]169号        1999-03-11

  税屋提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2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本法规自二00四年八月二十五日起全文失效。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下发《关于1999年进口农药进口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14号)。现就执行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999年国家计划内进口的农药成药(我国禁止和严格限制使用的农药品种除外,详见附表一)和农药原药(具体商品目录见附表二)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对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农药成药和原药,海关凭国家经贸委授权单位签发的《重要工业品进口登记证明》办理免税手续,货物进口时按现行规定验放,对超出进口登记证明限定的数量5%以内的溢装部分,准予免补进口证明并免征增值税。

  上述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农药成药和农药原药,考虑到需办理上述有关手续,并且有些只是税号的一部分,因此,增值税零税率没有进入H883/EDI参数库。各关办理时应按本文第一条的规定认真核对,现场操作时,以符合条件的,征免性质应选“国批减免”(代码898),征减免税方式应输“特案”,并人工输入相应的关税税率(按1999年税则税率,包括暂定税率)和增值税率(零税率)。

  本通知有效期限为1999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税率的适用日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八条确定。根据本通知可予免税但已经征收保证金或征税的,准予退还。

  使用1998年国家进口计划结转至1999年进口的农药成药和原药,在1999年3月31日前准予凭原签发的有效进口证明按本通知的规定办理征免手续。

  以上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署。

  附表一:我国禁止和严格限制使用的农药品种

  附表二:1999年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农药原药清单

我国禁止和严格限制使用的农药品种

序号   中文名          英文通用名           
1  艾氏剂       Aldrin                  
2  乐杀蹒       Binapacryl                
3  毒杀芬       Camphechlor               
4  敌菌丹       Captafol                 
5  氯丹        Chlordane                
6  杀虫脒       Chlordimeforom              
7  三环锡       Cyhexatin                
8  滴滴涕       DDT                   
9  1,2-二氯乙烷   1,2-Dichloroethane           
10  三氯杀螨醇     Dicofol                 
11  狄氏剂       Diehrin                 
12  二溴氯丙烷     DBCP                   
13  地乐酚       Dinoseb                 
14  二溴乙烷      EDB                   
15  异艾氏剂      Endrin                  
16  环氧乙烷      Ethylene oxide             
17  氟乙酰胺      Fluoroacetamide             
18  六六六       HCH                   
19  七氯        Heptechlor                
20  六氯苯       Hexachlorobenzene            
21  除草醚       Nitrofen                 
22  五氯苯酚      Pentachloropenol             
23  五氯硝基      Quintozene                
24  鼠甘伏(甘氟)   Gliftor                 
 
  注:以上农药品种以任何方式进口均不得享受免减免增值税待遇。
1999年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农药原药清单
序号   税号             商品名称          
1  29269090      灭扫利原药                
2  29269090      来福灵原药                
3  29269090      功夫原药                 
4  29242990      叶蝉散原药                
5  29309090      巴丹原药                 
6  29349090      硕丹、韩丹原药              
7  29333990      莫比朗原药                
8  29333990      乐斯本原药                
9  29341000      尼索朗原药                
10  29309090      拿捕净原药                
11  29333990      精稳杀得原药               
12  29339000      精禾草克原药               
13  29214300      氟乐灵原药                
14  29309090      杀草丹原药                
15  29333990      速克灵原药                
16  29336990      盖普林原药                
17  29242990      扫弗特原药                
18  29339000      米乐尔原药                
19  29339000      强力诺毕那命原药             
20  29321900      艾割原药                 
 
标签: 批发和零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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