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税率栏的九种填写方式,一次性说清

来源:二哥税税念 作者:二哥税税念 人气: 时间:2017-12-08
摘要:1. 「17%」 , 除财税〔2017〕37号文规定的23类货物以外的货物 ;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财税「2017」37号文规定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

1.「17%」财税〔2017〕37号文规定的23类货物以外的货物;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财税「2017」37号文规定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2.「11%」财税〔2017〕37号文规定的23类货物;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转让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3.「6%」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租赁服务以外的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4.「5%」,下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且允许全额开票的。

 

(1)出租或出售不动产(不含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

 

(2)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

 

(3)车辆停放服务、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

 

(4)转让土地使用权。

 

除了上述四种业务以外,税率栏显示「5%」的均为不合规发票。比如这张:

 

咖啡饮料再怎么也不可能适用5%征收率,所以此票属于不合规发票。

 

5.「3%」,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发生除上述四种5%征收率以外的其他允许简易的应税行为。

 

收到税率栏显示3%的发票,如果销售方为一般纳税人,应留意发票对应业务是否属于可以简易的情形,不可以简易的,也属于不合规发票

 

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http://www.yibannashuiren.com/

 

6.「0%」,或者「免税」税额显示「***」,表示销售方发生应税行为适用零税率或者免征增值税政策。

 

收到此类发票,同样需要注意审核销售方是否真正适用免税,有无「自己给自己免税」的情形。


 

7.「***」,三种可能,一是税额栏也显示「***」,表示对方免征增值税;

二是税额栏有数,备注栏显示「差额征税」,表示对方选用了差额开票功能;

三是税额栏有数,备注栏显示不动产的详细地址,属于个人出租住房,按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情形。

8.「*」,税额栏也显示「*」,属于电信公司提供电信服务,根据总局规定开具发票时可以选择上级节点编码开票,由于「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适用税率不同,导致发票系统只能打印「*」。

9.「不征税」。特定情形,目前一共九类,编码为60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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