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市政办发[2017]55号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市开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7-11-13
摘要:为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推进我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根据《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吉市政办发〔2017〕21号),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市开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市政办发〔2017〕55号          2017-11-1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吉林市开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1月13日

吉林市开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方案

  为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推进我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根据《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吉市政办发〔2017〕21号),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意见,坚持因城施策,利用国有投资平台,筹集住房开展租赁经营,实行先租后售,建立和完善“购租并举”和以市场配置为主、政府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租赁体系建设,到2020年实现我市住房租赁供应主体多元,供给渠道多样,供需关系平衡,城镇居民住(租)有所居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企业运作。市房产局负责房源的统筹、政策指导等工作;市城建集团组建吉房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房置业),作为住房租赁试点企业,负责筹集房屋、开展住房租赁、出售及运营管理等工作。

  (二)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立足当前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又着眼住房制度的长远发展,充分调动国有企业积极性,发挥其在住房租赁市场主体上的引领作用,多渠道筹集房源,实现企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管理。

  (三)分步实施,逐步推进。2017年作为试点工作启动年,计划筹集房源不少于500套;根据需求逐步实施,力争三年筹集房源2000套。

  (四)因城施策,先租后售。试点企业拥有筹集房屋的产权、管理运营权、收益处置权。房屋租赁5年后可以出售。

  三、试点方式

  (一)租赁型房屋的运营管理。吉房置业利用融资资金,采取购置或收储等方式筹集符合条件的房源,按市场化运作,搭建投融资及租赁业务经营平台,依规享受住房租赁企业优惠政策。筹集的房源可结合户型、地域等因素,有针对性地开展养老、旅游、大学生公寓、创客空间等特色运营服务,保证可持续资金收益,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二)公租房的运营管理。吉房置业承接已享受国家政策、市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的运营管理。移交后公租房的产权、性质、功能不变,移交前的遗留问题由市房产局解决。吉房置业应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实行专业化管理运营,依规执行公租房政策,依规享受公租房运营管理企业优惠政策;市房产局应制定政府购买公租房管理服务细则,明确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实施指导、监督和考核。

  四、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相关事宜。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副秘书长及市房产局、市国资委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市房产局、建委、国资委、财政局、规划局、国土局组成。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配合,按照职责及业务范围做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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