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20年第7号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0版]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0-12-17
摘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委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了调整,制定了《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0版),现予以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2019年第10号公告同时废止。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0版]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20年第7号               2020-12-17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委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了调整,制定了《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0版),现予以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2019年第10号公告同时废止。

  目录清单将根据经营服务性收费改革进程实施动态调整。

  附件: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0版)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12月17日

中央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类型 一级项目 二级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文件(文号) 定价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 是否涉企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定价方法(方式) 备注
  一、商业银行基础服务收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 (一)商业银行基础服务费 1、个人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
每笔0.2万元以下(含0.2万元),收费不超过2元;
0.2万~0.5万元(含0.5万元),不超过5元;
0.5万~1万元(含1万元),不超过10元;
1万~5万元(含5万元),不超过15元;
5万元以上,不超过0.03%,最高收费50元
2、对公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
每笔1万元以下(含1万元),收费不超过5元;
1万~10万元(含10万元),不超过10元;
10万~50万元(含50万元),不超过15元;
50万~100万元(含100万元),不超过20元;
100万元以上,不超过0.002%,最高收费200元
3、个人现金汇款手续费
每笔不超过汇款金额的0.5%,最高收费50元
4、支票手续费
每笔不超过1元
5、支票挂失费
按票面金额0.1%(不足5元收取5元)
6、支票工本费
每份0.4元
发改价格[2014]268号、发改价格规[2017]1250号 发展改革委、银监会 银监会 政府定价  
(二)银行卡刷卡手续费 1、银行卡刷卡交易发卡行服务费
借记卡:不高于0.35%(单笔收费金额不超过13元);
贷记卡:不高于0.45%
2、银行卡刷卡交易网络服务费
向发卡机构:不高于0.0325%(单笔收费金额不超过3.25元);
向收单机构:不高于0.0325%(单笔收费金额不超过3.25元)
发改价格[2016]557号 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 人民银行 政府指导价  
二、征信服务收费 (一)机构查询企业信用报告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 发改价格规
[2019]1318号
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 政府指导价  
(二)机构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 发改价格规
[2019]1318号
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 政府定价  
(三)个人柜台查询自身信用报告收费 每年前2次免费,自第3次起每次收费10元,不得另行收取纸张费、打印费等其它费用 发改价格规
[2019]1318号
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 政府定价  
(四)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收费 30元/件·年 发改价格规
[2019]1318号
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 政府定价  
(五)应收账款质押征信登记系统变更登记收费 10元/件·次 发改价格规
[2019]1318号
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 政府定价  
(六)应收账款质押征信登记系统异议登记收费 10元/件·次 发改价格规
[2019]1318号
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 政府定价  
三、电信网和互联网网间结算价格 具体收费项目详见相关文件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 信部电[2003]45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  
工信部电管函
[2009]243号
工信部电管
[2013]506号
工信部信管
[2018]205号
四、民航垄断环节服务收费 (一)机场航空性业务收费 1、起降费
2、停场费
3、客桥费
4、旅客服务费
5、安检费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
民航发[2007]159号 民航局 民航局 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  
民航发[2013]3号
民航发[2017]18号
(二)机场地面服务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 民航发[2017]18号 民航局 民航局 政府指导价  
(三)民航飞行校验服务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 民航发[2016]47号 民航局 民航局 政府定价  
(四)民航空管服务收费 1、进近指挥费
2、航路费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
民航发[2008]2号 民航局 民航局 政府定价  
民航发[2012]59号
五、沿海、长江干线主要港口及其他所有对外开放港口的服务收费 (一)船舶进出港、靠离泊服务收费 1、引航(移泊)费
2、拖轮费
3、停泊费
4、围油栏使用费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
交水规[2019]2号 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 交通运输部 政府指导价  
(二)货物港务费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 交水规[2019]2号 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 交通运输部 政府定价  
(三)港口设施保安费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相关文件 交水规[2019]2号 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 交通运输部 政府定价  
注:
1.商业银行基础服务费中本票手续费、本票挂失费、本票工本费、银行汇票手续费、银行汇票挂失费和银行汇票工本费6项暂停收取,免收本行个人现金转账汇款手续费,自2017年8月1日起实施;
2.增值税税控系统产品及维护服务价格暂按现行办法管理,自2020年1月1日起放开;
3.征信服务收费等项目,将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研究调整收费管理方式;
4.上述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更新时间截止到2020年底。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