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河西政办发[2022]4号 河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西区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2-05-11
摘要: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津政办发〔2022〕15号)(后称《措施》),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我区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河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西区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津河西政办发〔2022〕4号         2022-05-11

各街、局、公司,各委、办及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西区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河西区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津政办发〔2022〕15号)(后称《措施》),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我区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细化解读《关于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津政办发〔2022〕15号),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畅通沟通机制,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组织架构

  成立河西区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工作专班,分管区领导任组长,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成员单位为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商务局、区发改委、区卫生健康委、区住房和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体育局、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规划资源局河西分局、区司法局、区税务局、区金融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务服务办、区医疗保障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河西消防救援支队、公安河西分局、区统计局、区总工会、区残联等27个部门和单位。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供给

  1.强化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以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为依据,充分对现有社区进行体检,补齐短板,按照规划编制程序开展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关注居民对基本公共教育、就业与社会保障、基本社会服务、基本健康服务、基本住房保障、基本公共文化体育和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等领域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制定河西区体育场地设施补短板计划等公共服务计划,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并按照市级动态调整要求适时调整,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打造宜居宜业宜商宜游的城区环境。(区发改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教育局、区住房和建设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体育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医疗保障局、规划资源局河西分局、区司法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残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扩大普惠性生活服务供给。大力发展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引入社会力量,拓宽“一老一小”服务多元化供给渠道,构建多层次服务体系,提供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运行可持续的普惠性生活服务。开展养老、托育机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培训从业人员,加强食安科普。完善社区居家养老“133工程”,加强区、街、社区三级养老服务机构功能补充和联动,实施片区化、促进规模化、实现市场化运营。(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医疗保障局、规划资源局河西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大力发展社区便民服务。推动公共服务机构、便民服务设施、商业服务网点辐射所有社区,推进社区物业延伸发展基础性、嵌入式服务。探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卫生服务中心等融合建设,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发展银发经济。加快重点区域商业设施配套建设,加大便民网点覆盖面,构建“5-10-15”分钟都市生活圈。(区发改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商务局、区民政局、规划资源局河西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力社保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补齐服务场地设施短板

  4.推动社区基础服务设施达标。结合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和新建住宅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建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统筹设置幼儿园、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卫生服务中心(站)、微型消防站、体育健身设施、家政服务点、维修点、便利店、菜店以及公共阅读场所等,严格老年食堂的许可管理,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老年人用餐食品安全。开展社区基础服务设施面积条件达标监测评价。打造若干生活与工作无缝链接的活力社区,提高综合配套服务功能,满足居民群众对工作、消费、文化、体育、居住等多元交互的都市化生活方式需求。(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河西消防救援支队、区体育局、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和建设委、规划资源局河西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完善老年人、儿童和残疾人服务设施。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空间适老化、适儿化改造,按照市级部门要求,加快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探索对经济困难的失能、残疾、高龄等老年人家庭,实施无障碍和适老化改造、配备生活辅助器具、安装紧急救援设施、开展定期探访。健全“区老年大学—街道老年学校—社区老年教育学习中心”三级老年教育办学体系,提升老年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探索智能健康养老、“互联网+养老”、智能居家养老等服务模式。加强校外活动场所、社区儿童之家建设,发展家庭托育点。(区民政局、区发改委、规划资源局河西分局、区住房和建设委、区教育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卫生健康委、区体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残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强化服务设施建设运营保障。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标准规范在新建居住区规划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已建成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年度用地计划和公共设施配套规划。加快补建配齐社区“一老一小”、公共卫生、公共体育等服务设施,挖掘整合建设用地,打造全民健身新载体。推广政府无偿或低价提供场地设施、盘活利用存量建筑,市场主体微利运营模式,在确保安全规范前提下,提供社区群众急需服务的市场主体可租赁普通住宅设置服务网点,降低普惠性生活服务成本、提升服务质量,满足广大群众普惠性多样化服务需求。(区民政局、规划资源局河西分局、区住房和建设委、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服务标准品牌质量建设

  7.加快构建行业性标杆化服务标准。支持企业、行业组织、标准化服务机构在养老、育幼、家政、物业服务等领域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积极推荐符合条件企业参加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做好生活性服务业质量监测评价相关工作,积极运用生活性服务业质量监测评价结果,借鉴先进地区先进经验,不断提升我区生活性服务业质量水平。积极在养老、育幼、体育、家政、物业服务等领域推广分领域质量认证,鼓励企业通过标准化和第三方认证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培育一批诚信经营、优质服务的示范性企业。积极推进出口产品转内销,打造质量标杆。(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住房和建设委、区教育局、区体育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创建生活性服务业品牌。通过开展日常宣传、组织培训等方式提升企业商标品牌意识和商标专用权保护意识,加大商标保护力度,依法打击商标侵权行为。开展老字号企业商标和驰名商标执法保护专项行动,重拳整治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冒用老字号企业商标等违法行为。聚焦生活性服务业重点企业,深入走访服务,积极引育品牌企业,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对接天津市商标品牌工作指导站,利用认证、标准化等手段,推动品牌培育和发展。推广河西居家养老品牌经验,扩大“哪吒体育嘉年华”品牌影响力,创新群体赛事活动,吸引各行业、各年龄段群众参与全民健身。(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体育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高质量人力资源支撑

  9.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强就业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遴选优质社会培训机构承办补贴培训,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引导企业发挥主体作用,大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区人力社保局、区民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畅通从业人员职业发展通道。对本市养老服务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毕业2年内本市高校毕业生和本市生源外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按规定给予企业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按照天津市人才引进政策,完善对接机制,做好积分落户人员的户口办理工作。(区人力社保局、公安河西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服务数字化赋能

  11.加快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按照市级部门要求,推动服务数据开放共享,提升服务业数字化水平。加快建设适应新零售发展模式的智慧流通网络体系,构筑体验型、感知型、未来型、主题型、智能型等新兴消费业态和购物场景,以“服务+商品”“线上+线下”“服务+技术”创新融合为方向,加快培育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营造“最时尚”购物氛围。加快政务服务、人力服务、智慧医疗、文化旅游、体育健身等平台场所智能化建设,吸引更多优质生活性服务业企业、机构落户我区。广泛应用“互联网+”技术,打造创新融合的生活性服务业场景。(区委网信办、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体育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政务服务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培育强大市场激活消费需求

  12.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能级。用足用好商务楼宇资源,引导现代商贸、金融等现代服务业态集聚。持续承接海河国际消费季区域活动,举办“活力河西·都市消费嘉年华”促消费活动,搭建“周周有精彩、月月有新意”贯穿全年的消费场景。促进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打造文化中心标志区等地标性商圈,积极引进首店项目,支持商业综合体转型升级,推广新八大里夜间经济街区经验,打造更多国际版夜生活集聚区。充分利用“购天津”平台,广泛宣传我区商业项目和活动。深化工会送温暖活动,免费为农民工、困难企业职工、困难职工开展健康体检,提供在线法律咨询、职业介绍、交友相亲等免费线上服务项目,依托“知工”应用程序(APP),为职工提供线上线下心理咨询服务。(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金融局、区总工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推进服务业态融合创新。对接优质医疗资源,探索组建新型医疗联合体,引入知名医疗服务机构,加强体医融合,建立国民健康大数据系统,开展体质风险与运动风险评估,打造系列品牌赛事,推动商旅文娱体融合发展。举办“西岸读书节”、“西岸艺术节”、“西岸哪吒杯京津冀甘黔湘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新创意大联展”等西岸品牌文化活动。全力高质量完成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复核工作;高水平高质量完成第四轮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评估验收工作。(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体育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14.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落实“多证合一”和“一制三化”改革,扩大证照整合覆盖面,积极参与电子营业执照推广工作,提高电子证照认可度,实施企业“一照多址”登记,进一步释放场所资源,降低创业成本,激发创业活力。提升经营许可证、备案登记证等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效率,压缩各项行政审批时间,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环节。(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体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5.积极有序扩大对外开放。严格执行新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确保新开放措施及时落地。按照市商务局统一部署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做大朋友圈,加快建立“外招内引”工作格局。加强中介、协会、商会等渠道的联络,加强与市级部门联系沟通,争取更多资源。聚焦数字经济、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发挥外资的重要作用,大力引进外资项目。(区商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完善监督检查机制。深化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加强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和交换共享,强化信用信息应用力度。积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认真落实《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特殊行业重点领域事项清单》,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作为事中事后监管基本手段,强化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避免出现监管空白。(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加强权益保障。发挥预警服务平台作用,依托非法集资风险防控“六步”工作法,建立行政、刑事风险化解防控机制,综合运用行政处置、刑事打击等手段,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严厉打击利用虚假广告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营造良好的广告市场环境。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工作,常态化开展针对网络不正当竞争、生活消费不正当竞争,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领域、要素市场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各项民生案件查办工作,从严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定期对商户进行法治教育,加强日常监管,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市场经营环境。(区市场监管局、公安河西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完善支持政策

  18.加强财税和投资支持。贯彻落实国家、天津市支持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统筹用好各类扶持政策和资金,优先用于支持普惠性生活服务。积极争取生活性服务业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项目,落实《关于助企纾困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若干措施》,推行优质高效税费服务,广泛宣传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抓好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的重点普法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应享尽享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强化资金保障,优先支持养老、教育、医疗、老旧小区改造等方面民生工程。(区商务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住房和建设委、区税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广“信易贷”,持续组织区内有融资贷款需求的中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开展融资对接活动,积极对接各银行机构,推出适合中小微企业需求的信贷产品,助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区发改委、区金融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完善价格和用地等支持政策。严格落实国家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经区政府批准,对利用存量建筑兴办国家支持产业、行业提供普惠性生活服务的,可享受5年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支持政策。(规划资源局河西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增强市场主体抗风险能力。健全重大疫情、灾难、事故等应急救助机制,保障应急物资供应,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减免补贴政策。健全完善应急救助机制,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区应急局、区发改委、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公安河西分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工作要求

  22.强化工作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及任务分工抓好本领域和行业支持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工作,明确本部门工作目标和落实措施,落实好《河西区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行动方案》,建立沟通机制,定期上报落实情况。(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加强统计监测评价。在落实国家生活性服务业统计分类标准基础上,按照市统计局相关调查制度要求,建立常态化运行监测机制,做好生活性服务业数据运行监测分析工作。(区统计局负责)

  24.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天津河西”“网信河西”“商务河西”等媒介,深入宣传解读生活性服务业政策,广泛宣传我区生活性服务业工作经验和优质项目。(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商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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