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落实强化税务支持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十项措施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2-01-20
摘要:逐项逐条认真落实好各项税务支持政策措施,做好各项延续性优惠政策的衔接工作,为企业纾困解难。举全局之力推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中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加快落地。

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落实强化税务支持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十项措施的通知

局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应对近期广东多地发生的新冠肺炎本土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充分发挥税收服务国家和省重大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制定落实支持疫情防控的十项措施,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下称合作区)全体纳税人缴费人共同筑牢疫情防控的坚实防线,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具体政策措施如下:

  一、全力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逐项逐条认真落实好各项税务支持政策措施,做好各项延续性优惠政策的衔接工作,为企业纾困解难。举全局之力推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中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加快落地。

  二、全力帮扶重点产业、澳资企业和小微企业。积极帮扶科技研发和高端制造、中医药、文旅会展商贸、现代金融等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的新产业、新行业,积极了解、快速响应企业涉税诉求,依法给予最大限度的税务支持。加强对澳资企业和澳门居民的涉税业务远程线上辅导,全面了解诉求、宣导政策。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酒店行业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辅导落实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

  三、全力落实征管保障措施。将2022年1月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1月27日。对1月27日后受疫情影响办理纳税申报仍有困难的纳税人,可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申报。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实际存在严重困难的纳税人,税务部门依法及时核准延期缴纳税款申请。

  四、全面加快退税进度。通过信息化手段,对企业实行汇缴多缴税款“自动退”,压缩退税全流程办理时长。建立纳税人留抵退税申请快速办理机制,引导纳税人线上办理入库减免退税、误收多缴退税、出口退税等业务,积极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

  五、快捷办理注销手续。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未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办理注销手续的,主管税务部门即时办结。对资料不齐的,可在纳税人做出承诺后,税务机关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出具清税文书。

  六、持续发挥社保费和个税政策效用。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长2022年1月份社会保险费申报缴款期至2022年2月底,减轻企业负担。鼓励从业单位、村 (社区)两委和志愿服务组织为特定人员单项参加工伤保险,化解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社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因工受伤或患病的风险。重点做好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临时性补助、奖金及单位发给个人的预防药品等实物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工作。

  七、便捷发票业务事项办理。推行“发票票种核定”业务事项自动审批,根据纳税人自身需要,提供全天候在线办理发票申领服务。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自动发放发票或发票代开申请功能,完成电子发票申领或代开业务。税务机关采取“邮寄配送”等措施保障纳税人领取纸质发票和税务 UKey。

  八、深入贯彻柔性执法理念。对因疫情影响逾期申报或逾期报送相关资料的纳税人,严格按照税务轻微违法“首违不罚”清单有关规定免予行政处罚,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对因疫情影响逾期未申报的纳税人,暂不按现行规定认定非正常户。

  九、全面推进“非接触式”税费服务。优化电子税务局、整合办税资源、扩展网上办税渠道,全力保障各涉税费事项申请渠道畅通,积极引导纳税人缴费人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广东税务 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粤税通”微信小程序、 V-Tax远程可视化办税平台和自助办税终端等“非接触”渠道办理涉税费业务。

  十、充分发挥税企联络平台作用。运用税企联络平台的“一键推送、阅读提醒、问卷调查”等功能,精准推送政策宣传辅导及提供精细服务。通过平台内置的智能答疑模块,提供24小时无间断纳税咨询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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