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会协专[2024]2号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专家提示-审计工作底稿的电子化及对第三方电子函证平台安全可靠性的评价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24-11-04
摘要:《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2号——函证》(2019年12月修订)对注册会计师利用第三方函证平台实施函证程序作出相关规定,要求注册会计师对第三方平台的安全可靠性(如第三方函证平台如何保证函证相关方身份的真实性、信息传输安全性以及记录函证控制过程的完整性等)进行评价,以防范相关审计风险。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专家提示-审计工作底稿的电子化及对第三方电子函证平台安全可靠性的评价

京会协专[2024]2号         2024-11-4

  审计工作电子化是会计师事务所提高审计效率、强化质量管理、适应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的重要变革。审计工作电子化对审计工作底稿的影响是全面的,不仅改变了审计底稿的编制、存储和使用方式,还对审计人员的胜任能力、事务所的审计流程和质量风险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在审计工作电子化进程下,审计工作底稿的完整性、安全性、一致性及电子底稿的借阅管理在事务所质量管理过程中被高度关注。审计准则对审计工作底稿的格式、内容、范围以及归档作出了具体规定;国家网络信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包括财政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2024年4月15日发布的《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财会〔2024〕6号)对事务所审计工作中数据处理活动的安全性予以了规范,事务所的审计工作需要满足上述合规要求。《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2号——函证》(2019年12月修订)对注册会计师利用第三方函证平台实施函证程序作出相关规定,要求注册会计师对第三方平台的安全可靠性(如第三方函证平台如何保证函证相关方身份的真实性、信息传输安全性以及记录函证控制过程的完整性等)进行评价,以防范相关审计风险。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对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底稿电子化情况以及第三方电子函证平台使用情况开展了问卷调查,并邀请有关事务所、第三方电子函证平台、行业管理部门专家等进行了专题研讨。在本提示编写过程中,参考了上述调研、研讨的相关资料。

  税 屋附件: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专家提示——审计工作底稿的电子化及对第三方电子函证平台安全可靠性的评价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11月1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