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法函字[2013]134号 工商总局对银行转嫁责任侵害消费者权益节省的成本费用能否认定为违法所得问题的答复意见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3-09-17
摘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二条所称违法提供服务所获得的“全部收入”既包括经营者因违法行为而取得的直接收入,也包括经营者因违法行为而减少的合理支出。国家有关规定明确要求经营者支付的费用,经营者转嫁给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应当支出而没有支出的这部分费用,应当认定为“违法所得”。

工商总局对银行转嫁责任侵害消费者权益节省的成本费用能否认定为违法所得问题的答复意见

工商法函字[2013]134号        2013-09-17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银行转嫁责任侵害消费者权益节省下来的成本费用能否认定为违法所得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二条所称违法提供服务所获得的“全部收入”既包括经营者因违法行为而取得的直接收入,也包括经营者因违法行为而减少的合理支出。国家有关规定明确要求经营者支付的费用,经营者转嫁给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应当支出而没有支出的这部分费用,应当认定为“违法所得”。

工商总局

2013年9月17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