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玉环县国税局探索部门信息共享非居民税收管理新模式 对某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进行反避税调查补征税款1339万元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吴慧玲 鲁海宾 本报记 人气: 时间:2016-10-18
摘要:非居民税源流动快、突发性强,尤其是关联企业股权交易,更具有高度的隐蔽性。再加上信息严重不对称,部分纳税人不主动申报纳税等原因,税务机关往往难以及时掌握纳税人涉税信息。近年来,浙江省玉环县国税局积极探索部门信息共享和互联网+国际税收管理新模式

非居民税源流动快、突发性强,尤其是关联企业股权交易,更具有高度的隐蔽性。再加上信息严重不对称,部分纳税人不主动申报纳税等原因,税务机关往往难以及时掌握纳税人涉税信息。近年来,浙江省玉环县国税局积极探索部门信息共享和“互联网+国际税收管理”新模式,利用第三方涉税信息和互联网信息,实现了非居民税收管理工作质的突破。 

国地税信息共享,反避税调查创纪录

2016年7月,历经半年努力,玉环县国税局通过第三方信息,成功完成一户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的反避税调查,补征非居民企业所得税1339万元,为该县反避税工作追缴的最大一笔非居民企业税收。

2015年11月,玉环县国税局在与地税局开展定期信息交流的过程中,获得了一条重要信息:某水暖有限公司的股东发生变更,其外方投资人从美国某公司变更为某水工业(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而股权受让方的名称和被收购的企业名称几乎雷同,这是巧合还是有内幕?

本着高度的职业敏感,玉环县国税局税务人员意识到这桩股权转让很可能涉及非居民企业税收和关联方股权交易,存在避税可能。果然,通过认真研究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股东资料发现,收购方某水工业(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的实际控股人也是美国某公司,收购方与被收购方均为该美国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该局立即抽调业务骨干组成项目攻坚小组,积极与企业财务人员和高管沟通,并相继约谈了公司财务经理、法律顾问等,系统完整地解释了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的相关税收政策。在基本摸清了股权交易的情况下,攻坚小组要求该公司提供交易相关资料。几经沟通、商谈,企业最终认同了国税机关的处理意见,前期预缴所得税1339万元。 

“互联网+”助力非居民税收管理,单笔入库税款1.17亿元

利用互联网平台,对各类信息进行比对和筛选,一直是玉环县国税局加强非居民税收管理的重要举措。通过全面采集网络信息,加强信息综合分析利用,有效缓解了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切实解决了非居民税收中股权转让等隐蔽性收益问题。

近日,该局通过查阅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泊尔公司)公告,发现一笔非居民税收业务。在国税人员的帮助和指导下,企业及时履行扣缴义务,单笔入库税款高达1.17亿元,有效避免了非居民企业税收流失。

2016年3月,玉环县国税局通过关注上市公司公告,发现苏泊尔公司拟收购其控股子公司浙江苏泊尔家电制造有限公司和孙公司武汉苏泊尔炊具有限公司各25%的股权。被收购的股权均为禾丰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在香港注册)所持有。国税人员意识到该条信息涉及非居民企业税收,而且金额巨大,立即向上级部门作了汇报。

随后,该局组建专业团队,走访苏泊尔公司了解具体情况,通过查阅股权转让协议等详细资料,确定该笔所得税应实行源泉扣缴,由直接负有支付义务的单位,即苏泊尔公司代为扣缴。

通过细致、耐心的反复沟通,苏泊尔公司认可应就该次股权收购所支付的款项申报缴纳所得税,但在缴纳地点上产生分歧,认为应到所得发生地税务机关缴纳。国税人员依照《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逐条逐款向苏泊尔公司进行解读,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的,非居民企业应到所得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该笔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应在苏泊尔公司所在地的税务机关,也就是玉环县国税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只有当苏泊尔公司未履行扣缴义务时,才由武汉、杭州两家公司分别到各自主管税务机关履行缴税义务。经沟通,该说法得到苏泊尔公司认可。

就在苏泊尔公司打算申报缴税之际,香港公司的代理人对股权转让收益的确认产生了疑惑,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到底需不需要先扣除以前年度留存收益?玉环县国税局专业团队制作了详细的宣传资料,通过电话、上门辅导等方式,把政策宣讲到位。最终,外方投资者认可了玉环县国税局的处理意见,1.17亿元税款目前已全部缴纳入库。 

点评

给非居民税收管理 戴上信息化“紧箍咒”

浙江省玉环县国税局局长 林国荣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税源国际化的深入发展,非居民企业重组与合并十分活跃,非居民税收逐年增长。“十二五”期间,浙江省国税局共组织非居民企业所得税153.05亿元,年均30.61亿元。由于非居民税源较为分散而隐蔽,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特别是非居民企业内部的关联企业间股权转让信息,税务机关往往不能及时掌握,容易发生国际税源流失。

一方面,非居民税源信息的获得离不开税务人员对外部信息的高度敏感性;另一方面,税务机关应紧紧把握时代机遇,提升“互联网+”在税务工作中的应用,将网络信息有效转化为促进非居民税收管理的有力抓手。在本案例中,国税机关就是通过探索建立部门信息共享和“互联网+国际税收管理”新模式,从第三方数据平台,及时发现了企业股权转让税源信息,解决了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防止了非居民税收流失。

其实,从2009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已就进一步加强非居民税收管理出台了系列措施。特别是2015年,针对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股权的判定和相关概念作出了进一步明晰。基层税务机关在实践中,既要提高对企业商业行为合理性的研判能力,又要不断丰富非居民税收管理手段,强化数据信息的收集和利用,从源头上加强控管,提高非居民税收征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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