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2023年)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3-07-01
摘要: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该规定表明:不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不缴纳环境保护税;居民个人不属于纳税人,不用缴纳环境保护税。
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2023.7.1)
税目 计税单位 税额 备注
大气污染物 每污染当畳 1.2元至12元  
水污染物 每污染当畳 1.4元至14元  
固体废物 煤石 每吨 5元  
尾矿 每吨 15元
危险废物 每吨 1000元
冶炼波、粉煤灰、炉流、其他固体废物(含半固态、液态废物) 每吨 25元
噪声 工业噪声 超标1一3分贝 每月350元 1.一个単位边界上有多处噪声超标,根据最高一处超标声级计算应纳税额;当沿边界长度超过100米有两处以上噪声超标,按照两个单位计算应纳税额。
    2.一个单位有不同地点作业场所的.应当分别计算应纳税额,合并计征。
    3.昼、夜均超标的环境噪声.昼、夜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累计计征。
    4.声源一个月内超标不足15天的,减半计算应纳税额。
    5.夜间频繁突发和夜间偶然突发厂界超标噪声,按等效声级和峰值噪声两种指标中超标分贝值高的一项计算应纳税额。
超标4—6分贝 每月700元
超标7—9分贝 每月1400元
超标10—12分贝 每月2800元
超标13—15分贝 每月5600元
超标16分贝以上 每月1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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