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发[2021]504号 大连商品交易所关于免收交割手续费等相关费用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1-11-16
摘要: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免收如下费用:期货交割手续费。期转现手续费。标准仓单转让货款收付手续费。标准仓单作为保证金手续费。

大连商品交易所关于免收交割手续费等相关费用的通知

大商所发[2021]504号        2021-11-16

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免收如下费用:

  1.期货交割手续费。

  2.期转现手续费。

  3.标准仓单转让货款收付手续费。

  4.标准仓单作为保证金手续费。

  其中:第1项、第3项和第4项采取直接免收方式实施;第2项采取先收后减方式实施,每月对会员核算并发放减收额度,抵扣后续产生的交易手续费。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1年11月16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