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税务局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1-04-15
摘要:强化督导考核,推进责任落实。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和“春风行动”的总体安排,实行台账管理,抓好任务落实,并注重经验总结,市局将持续进行跟踪问效,不断强化绩效考核,适时进行推广宣传。

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税务局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要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湘税发〔2021〕22号),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税务局决定2021年以“优化执法服务·办好惠民实事”为主题,连续第8年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围绕“一稳两优”工作主线,突出“优化执法服务·办好惠民实事”主题,根据各级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安排,紧扣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推进税收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的要求,推陈出新,多措并举,深入开展“春风行动”,更好发挥税收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为全市“十四五”开局起步贡献税务力量。

  二、行动内容

  全年从“群众诉求快响应、优惠政策直达享、便捷办理优体验、分类服务解难题、执法维权显温度、规范执法提质效、信息互通减资料、部门协作促联办、国际合作求共赢、诚信纳税予激励”等十个方面推出33项118条便民服务措施。

  (一)群众诉求快响应

  1.问计问需于民。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引导纳税人缴费人积极参与需求调查。通过互联网平台、办税服务厅、12366热线等渠道征集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建立纳税人诉求日反馈和周反馈机制,快速解决纳税人提出的问题。通过需求信息,发现工作薄弱环节,研究解决方法和改进措施,促进税收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在张家界市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纳税服务“体验官”招募令,“体验官”可随时登录小程序反馈近期办税过程中的体验感受,提出需求建议,根据“体验官”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完善服务产品。

  2.税费咨询响应。实行重大税费优惠政策“一政一讲、一措一谈”,增强税费政策和征管制度解读的及时性和针对性。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要求,12366纳税服务热线以分中心形式归并到本地12345热线,保留号码和话务坐席,提供“7×24小时”智能咨询服务。开展线上方式辅助办税,实现远程帮办、问办结合,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在业务办理过程中遇到的信息系统、业务操作等问题。

  3.改进服务评价。聚焦2020年度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工作中反映的突出问题,规范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建立完善“好差评”常态化管理机制,确保评价渠道全覆盖、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保障纳税人、缴费人自主、正常评价权利,税务部门政务服务好评率达到95%以上,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达到100%,大力促进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收遵从度全面提升。

  4.开展志愿服务。按照省、市局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深入开展税收志愿服务工作方案要求,加强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涉税行业协会、大中专院校及职业技术学校沟通联系,组建税收志愿者服务团,引导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在校学生积极开展办税缴费辅助服务、线上渠道咨询服务、公益性宣传、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推广等“情系溇澧·与税同行”税收志愿服务活动。

  (二)优惠政策直达享

  5.狠抓落地落细。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果,继续抓实抓细延续实施和新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持续优化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的机制和做法,有针对性地解决影响政策落实的薄弱环节和堵点难点。加强对减税降费政策的日常监控和风险排查,采取信息化手段,对减税降费应享未享问题实行指标化、信息化、即时化处理,帮助纳税人用好用足优惠政策。落实好支持科技创新、小微企业发展、区域协调发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面的税费优惠政策,开展政策落实情况调研,促进张家界经济高质量发展。

  6.强化宣传辅导。推行“一政一讲、一措一谈”,增强税费政策和征管制度解决的及时性和针对性,用生动鲜活的案例把政策讲清楚、把流程说明白,确保纳税人缴费人懂政策、会操作。根据不同行业、不同规模、适用不同政策措施的纳税人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滴灌式”精准辅导,让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会尽会、应享尽享。建立网格化、点对点征纳联系交流信息化渠道,实现税务人员与办税人员日常联系交流、政策消息及涉税费提醒精准推送、纳税人涉税诉求及意见收集、纳税人满意度日常测评统计等功能。开展“税法进校园”活动,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搭建宣传展台等方式在校园内宣讲税收法律常识。

  7.优化享受方式。建立税费优惠政策标签体系、组建业务工作团队,完善税费优惠政策措施精准推送工作长效机制,做到“准备充分、职责清晰、人员到位、流程顺畅、闭环管理”;依托云平台大数据,主动甄别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税费优惠政策措施精准直达。扩大税收优惠政策资料备案改备查范围,除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返)、加计抵减,房土两税困难减免以及自然人税收外的其他税收优惠备案全部改为资料留存备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仅需首次申请增值税退税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后续未发生变化的无需重复提供。优化非税收入退付管理服务,确保取消、停征、免征及降低征收标准的非税收入政策及时落实到相关企业和个人。

  8.加强效应分析。运用大数据监测减税降费等政策落实情况,扫描分析应享未享和违规享受的疑点信息,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对违规享受的及时提示纠正和处理。加强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调研,开展政策效应评估分析,支持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好全年减税降费政策效应分析。

  (三)便捷办理优体验

  9.便捷发票领用。规范发票业务办理,在申领、开具发票或者代开发票方面进一步简化资料流程,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除D级纳税人外,原则上纳税人每月领用发票次数不超过1次。推行发票票种核定、领用、验旧、缴销全程网上办,实现纳税人发票业务“零见面”办理。运用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为纳税人免费提供电子发票开具、交付、存储等基本公共服务。建立与发票电子化相匹配的网格化服务模式,为纳税人主动解答业务疑难,辅导操作难点,排除管理风险,收集意见建议,确保纳税人“能开票、易开票、愿收票、收好票”。

  10.简并税费申报。落实省局关于财行税合并申报工作要求,精简申报资料、减少申报次数,减轻办税负担。落实省局关于增值税、消费税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主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要求,让纳税人一次性完成主附税申报。配合省局完善电子税务局申报采集数据系统自动预填功能,推进税种要素申报,深化一表集成功能。推动企业财务报表与纳税申报表对接转换,并实行按季报送,减少纳税人申报时间和报送次数。按照省局要求,简化代扣代缴申报,将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等由发生时按次申报改为按月汇总申报。加强对新修订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的宣传辅导,做好预缴申报期内纳税人问题咨询和跟踪服务。

  11.精简证明资料。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本省已经通过部门信息共享取得并可即时查验的税务证明,不再索要有关证明材料和承诺书,以查验结果替代证明材料。落实总局关于简化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流程要求,对于需要多次对外支付的同一笔合同,仅需在首次付汇前办理税务备案,无需重复提交备案表等资料。落实总局出台的取消对外国投资者以境内直接投资合法所得在境内再投资单笔5万美元以上进行税务备案要求,进一步降低跨境投资者办税成本。

  12.拓展网上办税。持续拓展“非接触式”和“一次不跑”办税缴费事项清单范围,建立“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后台快速处理机制,由区县局成立在线审核处理中心,对线上提交的办税事项进行即时受理和快速办结,7月底前基本实现企业涉费事项能网上办理,2021年“非接触式”办理量占比提升至85%以上。按照省局相关业务功能开发要求,保障电子税务局稳定运行,年底前基本实现企业税费事项能网上办理、个人税费事项能掌上办理和实现自然人房屋租赁、房屋交易税收以及车船税掌上办理。推进出口货物劳务等税收票证电子化,有效提高获取和使用税收票证的便利度。推广第三方支付等多元化税费缴纳方式,实现移动端便捷缴纳税费。推动在市城区范围内实现不动产交易网上办税。

  13.升级线下服务。科学设置办税服务场所,形成集约效能的实体服务网络。充分运用办税服务综合管理系统,统筹调配窗口服务资源,推进办税服务厅整体进驻政务中心。根据税费制度、征管流程更新情况升级自助办税终端功能,优化自助办税终端投放、提高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线下延时错峰办理能力,增强线上预约服务功能,推行“不打烊”式延时服务。加大便利化办税措施推广力度,推动全国通办、省内通办、同城通办、税费通办落到实处,对省内通办、同城通办服务事项实行异地受理、内部流转、属地办理、限时反馈,方便纳税人就近申请办理涉税业务。尊重纳税人、缴费人自主选择纳税缴费方式的权利,优化现金纳税缴费的配套管理服务举措,确保税费征缴安全。

  14.提速退税办理。做好电子税务局网上申请退税功能的宣传辅导,落实关于退库资料的具体规定,实现退税全流程电子化,减少纸质资料传递,降低办税成本,加快退税资金到账。继续推行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精简出口退税涉税资料报送、简化退税办理流程,确保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7个工作日以内。配合省局优化电子税务局申请留抵退税功能,结合纳税申报情况向纳税人推送留抵退税申请提示信息,在纳税人填报留抵退税申请时实现退税申请基础信息自动带入。

  15.便利注销办理。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注销一般流程办理时限进一步压缩至10个工作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其他纳税人税务注销一般流程办理时限进一步压缩至5个工作日。完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制度,提供简易注销预先提示服务,便于纳税人在公告期内自主办理。对申请注销时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发票和税控专用设备的企业分支机构,若由总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并且不就地预缴或分配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税务机关提供即时办结服务。对处于非正常状态的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前,通过《批量零申报确认表》方式简化“零申报”,免于补报相应属期的财务会计报表。全面梳理税务注销政策措施,规范税务注销免办、即办、一般、迁移办理流程;加强宣传力度,引导纳税人根据条件适用不同办理流程,推动税务注销便利措施有效落地。

  (四)分类服务解难题

  16.关注特殊人群。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两条腿”走路,在做好线上服务的同时持续优化线下服务,更好满足特殊人群、特殊事项办理的要求。开通老弱病残绿色通道,对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及重度残疾人员等特殊人群前往办税服务场所办理税费业务的,享受免预约、免排队、专员全程陪同服务,保障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社保费缴费顺畅便捷。

  17.优化个税汇算。贯彻落实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公告,制定网格化管理方案与引导方案,完善操作指引和宣传方式。加强推广使用个人所得税手机APP,采取普遍性与个性化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千人千面”的提示提醒服务。引导纳税人及时确认本人个人所得税预缴申报记录,提速身份冒用异议申诉核实处理。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对确需上门办税的可采取预约办理,有序引导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合理设置专厅或专区作为年度汇算服务专门区域,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办理服务。合理配备12366热线座席和征纳互动平台辅导人员,对重点人群实行“一对一”咨询辅导责任制。强化年度汇算系统功能操作指导,加强年度汇算政策宣传,制定年度汇算清缴志愿服务实施方案,通过“党员先锋岗”“青年突击队”“志愿服务团”等方式,帮助特殊群体和有需要的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

  18.助力小微企业。充分运用大数据,及时收集小微企业需求及意见建议,对小微企业开展“滴灌式”宣传辅导,帮助小微企业应知尽知税收政策、应会尽会系统操作、应享尽享税收优惠。稳步推进“银税互动”扩围增效,探索推出“出口退税贷”等更多创新型金融产品,满足纳税人个性化需求,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

  19.服务大型企业。依托大企业服务团队,开通大企业专家服务直通车,组织大企业专家服务团上门辅导,精准落实优惠政策,高效解决涉税需求。协调解决大企业重大复杂涉税诉求,增强税收政策执行确定性。开展大企业跨区域涉税事项协调,增强税收政策执行统一性。配合做好大企业涉税事项事先裁定,为大企业经营决策提供政策确定性。积极推进大企业税收体检和风险提醒,助力大企业健全内控管理体系。

  20.支持区域发展。按照总局、省局部署,落实便利跨省涉税事项报验、共享纳税信用评价信息、共推风险预警提醒、共认出口企业退(免)税分类管理评定结果、统一纳税咨询等支持长江经济带跨区域发展创新举措。

  (五)执法维权显温度

  21.推广首违不罚。按照总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的“首违不罚”清单制度。纳税人因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年度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不予处罚。

  22.推进柔性执法。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有效运用说服教育、提示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推进简易处罚事项网上办理,实现违法信息自动提醒、处罚流程全程网上办、处罚结果实时传递。

  23.加强权益保护。全面推行税务规范性文件权益性审核机制,规范性文件正式发布前进行权益性审核,确认是否减损纳税人缴费人权益或增加纳税人缴费人负担。根据税收风险分析结果实施分类服务和差异化管理,严格执行同一户企业一个年度实施一次综合风险应对的工作要求,大力推进全税费种综合联动分析、“一户式”统筹形成风险任务开展应对,最大限度减少对纳税人正常经营的干扰。将税务机关发现的低等级税收风险,通过湖南省电子税务局、湖南税务服务平台点对点向纳税人发送提示提醒函,引导纳税人自我纠正、自查反馈。加强纳税服务投诉处理情况的监控、提醒,确保所有纳税服务投诉及时受理、办理和反馈。注重纳税服务投诉总结分析,加强问题整改,及时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

  (六)规范执法提质效

  24.统一执法标准。严格把握税收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执行基准,持续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按照税务总局、省局部署,认真组织落实税务行政备案事项清单,规范备案程序,严禁清单外增设税务行政备案事项。

  25.规范执法行为。落实国务院“两个不得”工作要求,有序做好社保费正常征缴工作,不得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不得因社保费征收职责划转使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增加缴费负担。推进税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拓展部门联合监管覆盖扩围,规范双随机方式方法,实现减负增效、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征纳成本。加强对税费优惠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违规征收“过头税费”问题的分析监控和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肃查处“违规设置建筑业准入门槛”等违规增加市场主体负担、不当干预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等行为。税务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开展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依法平等对待各类纳税人,严禁违规增加纳税人义务或限制纳税人权利的措施。依托“天门智慧”工程项目,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建立智能评价系统,畅通投诉反馈渠道,定期发布优质经营者名单,重大安全负面清单,推进联合监管、联合执法、综合评价,保障旅游市场及相关行业健康发展,提升全市旅游综合服务质量。

  (七)信息互通减资料

  26.推动信息共享。推进税务备案信息与银行同步共享,优化服务贸易对外支付流程,在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电子化基础上,更好满足纳税人异地付汇业务需要。落实总局关于完善汇总纳税企业企业所得税征管流程工作要求,推动汇总纳税企业企业所得税涉税信息跨省共享。配合省局完善资源环境税收外部数据采集应用功能,扩大免填报数据项范围,优化资源环境税申报功能。

  (八)部门协作促联办

  27.深化部门协同。加强部门协作共享,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企业开办、不动产交易等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实现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限时办结,推动相关涉税事项优化提升。健全完善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医疗保障等部门工作协调机制,确保社保费征缴工作平稳有序。按照税务总局部署,推动电子发票与财政支付、单位财务核算系统等有机衔接,加快推动电子发票“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等进程。统筹调配缴费服务资源,通过人员共驻、人员互派、窗口互设等方式,全面推进缴费业务和社保(医保)经办业务“一厅联办”。配合制定不动产交易税费集成办理规范,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培训,抓好规范全面贯彻落实工作。

  (九)国际合作求共赢

  28.优化“走出去”税收服务。按照总局针对疫情影响出台的反避税热点问题解释口径,围绕《“走出去”税收指引》,开展“线上+线下”的服务宣传活动,加大对外投资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力度。

  29.扩大协定网络。按照总局、省局关于推进税收协定谈签工作,为跨境纳税人消除双重征税,并提供涉税争议解决机制,促进跨境投资、技术和人员往来。

  30.便利国际遵从。按照总局扩大的我国转让定价国别报告信息交换网络,增加我国转让定价国别报告信息交换伙伴国,批量交换我国企业的国别报告,免除我国企业在投资东道国提交国别报告的遵从负担,避免其在东道国可能受到的处罚。依托电子税务局进一步完善非居民扣缴企业所得税套餐式服务。

  31.简化办理程序。落实总局制定的单边预约定价安排简易程序,提高为纳税人跨境投资经营提供税收确定性的效率。按照总局要求简化非居民企业汇总纳税办理流程,对非居民企业在境内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机构、场所并选择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实现一地申报、多地缴税。

  (十)诚信纳税予激励

  32.完善评价机制。按照税务总局部署,进一步落实纳税信用修复机制,广泛宣传纳税信用修复条件、修复程序、所需资料等,积极引导纳税人及时、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帮助其重塑纳税信用。

  33.深化结果应用。加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动态管理,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完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进一步规范认定标准,明确失信惩戒措施,保障当事人权利。强化对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结果的分级分类运用,在湖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和办税服务场所公告纳入实名制管理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方便纳税人依据信用积分等指标自主选择税务代理等涉税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党建引领,聚焦主业主责。各单位要按照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在党建和业务工作融合中推动“春风行动”深入开展。要将“春风行动”开展情况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实践,推进党建与业务更好融合。将“春风行动”作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和提高纳税人满意度的有力抓手,将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融入到“春风行动”具体工作中来,切实抓紧抓细抓实。

  (二)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各单位要加强“春风行动”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结合实际,创新举措,明确责任,有序推进;各单位纳税服务部门要牵好头抓总责,相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同频共振、协调推进,形成齐抓同管共治格局,确保各项措施有效落地。

  (三)强化宣传引导,注重内外联动。各单位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春风行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争取支持和理解,要充分利用线上直播、线上辅导等“云端”宣传方式向社会和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宣传便民办税服务举措,增强纳税人获得感、提升纳税人满意度。鼓励税务干部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献言建策,着力推出创新服务举措,形成“季季有新风、招招有新意”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导考核,推进责任落实。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和“春风行动”的总体安排,实行台账管理,抓好任务落实,并注重经验总结,市局将持续进行跟踪问效,不断强化绩效考核,适时进行推广宣传。

  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税务局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任务安排表

国家税务总局张家界市税务局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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