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退还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行业目录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8-06-28
摘要:政策依据 财税[2018]70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我国虽未实现全面的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制度,但是在《 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 》出台之前,我国也已经开始在一些行业和领域内实行留抵税额

    我国虽未实现全面的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制度,但是在《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出台之前,我国也已经开始在一些行业和领域内实行留抵税额退税的政策。2018年3月2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决定,从2018年5月1日起,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

    另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型客机和新支线飞机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1号)第一条规定,对纳税人从事大型客机、大型客机发动机研制项目而形成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税。第二条规定,对纳税人生产新支线飞机暂减按5%征收增值税,并对其生产销售新支线飞机而形成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退还集成电路企业采购设备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通知》(财税〔2011〕107号)规定,为解决集成电路重大项目企业采购设备引起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占用资金问题,决定对其因购进设备形成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用石脑油和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类产品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17号)规定,对外购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价格中消费税部分对应的增值税额退税。

2018年退还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行业目录
序号 行业名称
(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统计)
1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 医药制造业
3 化学纤维制造业
4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 金属制品业
6 通用设备制造业
7 专用设备制造业
8 汽车制造业
9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10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11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2 仪器仪表制造业
13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14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5 研究和试验发展
16 专业技术服务业
17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18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政策依据——财税[2018]70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