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营改增的猜测:政策一朝不出,闹剧一日不止

来源:元素说税 作者:邹胜 人气: 时间:2016-02-23
摘要:日前,住建部办公厅印发了《 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 》( 建办标[2016]4号 )。这样一个非税收领域的文件为何在税务界引起了不小的波澜?我们且来看看全文: 各

日前,住建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这样一个非税收领域的文件为何在“税务界”引起了不小的波澜?我们且来看看全文: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适应建筑业营改增的需要,我部组织开展了建筑业营改增对工程造价及计价依据影响的专题研究,并请部分省市进行了测试,形成了工程造价构成各项费用调整和税金计算方法,现就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为保证营改增后工程计价依据的顺利调整,各地区、各部门应重新确定税金的计算方法,做好工程计价定额、价格信息等计价依据调整的准备工作。

二、按照前期研究和测试的成果,工程造价可按以下公式计算: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11%)。其中,11%为建筑业拟征增值税税率,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相应计价依据按上述方法调整。

三、有关地区和部门可根据计价依据管理的实际情况,采取满足增值税下工程计价要求的其他调整方法。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采取措施,于2016年4月底前完成计价依据的调整准备,在调整准备工作中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部标准定额司。

联系人:程文锦 010-58933231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6年2月19日

针对这个文件,元素也来做解读一二(仅根据文意个人揣测,无其他旁证,谨慎观看):

1、调整准备

这个文件,全文的主旨是住建部研究了新的工程造价计算公式下发给各地,并且十分委婉地用了“可”;当然,各地也可以根据实际采取其他方法,只要能够在增值税环境下的工程计价要求即可。可见,这并非是一项确定无疑的执行方案。这一些都还只是做准备工作,这就好比税务师考试,教材虽然编好了,文件一天不下,也不会印。所以,这个文件本身只是应对营改增的提前预案,最终方案可能与此一致,但是你不能说这就是最终方案。

2、11%

从税率的角度来看,可参考度还是比较高的。毕竟住建部不可能杜撰一个出来进行测算。虽然住建部办公厅在行文中异常谨慎小心地表示:“按照前期研究和测试的成果”、“11%为建筑业拟征增值税税率”,但从常理来看制定这个文件多半事先沟通了财政、税务有关部门。因此,11%应该是目前可能性最大的适用税率,也极有可能是最终的税率。当然,只要靴子不落地,谁也不敢说一定是11%。

3、税前工程造价

这点,中国财税浪子公微今天提到了这个。元素查了查,其实这是工程造价的一个概念,税前、税后造价的区别也就是计不计税金。这么做的原因牵扯到工程造价的一些计算,包括啥造价税前下浮、税后下浮的问题(这个问题大家有兴趣可以去了解下)。所以,这似乎与税务的“税前”、“不含税”分属不同领域。元素是工程造价的外行,不敢说。

4、4月底前

那么从“于2016年4月底前完成计价依据的调整准备”这句能得到“营改增”的准确进程吗?真是“雾里看花、水中看月”。唯一有价值的观点是:既然准备工作在4月底前完成,那么4月前开展的几率不大。如果姑且认为这种观点可信,那所谓上半年不可能等理论又从何而来,5月不可以?6月不是上半年?建筑业改不动,我不能先改其他行业?所以,现在关于“营改增”具体时间点的猜测(对,猜测,都不能叫预测)都是没有任何切实依据的个人臆断。对于“营改增”,不能列席国务院常务会议的人就不要妄称“权威人士”了。正如骏哥所讲:“我们不再需要猜谜语了,我们不再需要包打听了,我们需要的是一个明明白白的结果。”然而基于各方面的原因,政策一朝不出,闹剧一日不止。

最后,还是想把以前的一篇文章送给大家:

营改增的“第二只靴子”

传统相声里有个“两只靴子”的故事,说的是楼下的人要等楼上晚归的人回家后,把两只靴子扔完,两只沉重的响声余音散去,才能安下心来睡。有一天楼上的人扔下一只靴子后忽然想起了楼下人的责备,于是轻轻地放下了第二只靴子,结果是楼下的人一夜没有睡觉,因为他在“耐心”等着那“第二只靴子”……小时候觉得这是一个非常好玩的段子,长大以后,才慢慢明白,楼下的人悬着一颗心的感受,果真是挺辛苦的,因为他不能决定事情的发展,他只能等待,这样被动,也这样无奈。

现在的我们,就是那个等靴子落地的人。可是,就算楼上的第二只靴子放了下来,楼下的我们可能依旧茫然不知所措。

与其战战兢兢 不如坦然应付

近日,关于“全面营改增”的时间点又再次映入了大家的视线:据未经证实(也无法证实)的消息称,金融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和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营改增方案有望在明年一季度发布,明年三季度生效。

此前,我们已经有多次“狼来了”般的经历,此处似乎又有人在耳边说:注意了!靴子这次真的要落下来了!于是,我们尖起耳朵,等待着那一声闷响。

但是,不管隔壁的人鼓噪得再厉害,我们期待的仍是楼上那个人扔下第二只靴子。可是,靴子在人家手上,何时扔由不得你,所以与其战战兢兢地等待,不如洗洗睡吧,该来的总会来的,于时光无垠的荒野中,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

夜里定下千般计 早起依然卖豆腐

这句话最近一直在脑海里盘桓,于是决定把它写下来。

最近,很多人问元素:“建安业要营改增了,怎么做好规划?”、“房地产要营改增了,我们是不是先不取得发票,等以后取得专票?”、“金融保险要营改增了如何应付?”......

我的看法是:对于“营改增”应该保持足够的警惕性,但要提醒自己:做好眼前事,不要再做那些基于幻想而产生的规划了。

今天晚上你可能在为“营改增”伤神,明天太阳升起,请该干嘛干嘛。

风吹云动星不动 水涨船高岸不移

据网络消息称,有多家大型国企均已在加紧培训,准备迎接“营改增”。元素认为:现在的“营改增”培训与半年前甚至一年前的并无二致。因为政策未知,务虚而已。此类培训,如有兴趣可以抱着学习的态度去听听,但浅尝即可,不必过分沉溺。

不过,不管风怎么吹,增值税的原理摆在那里,基本的概念跳脱不了,等政策出来了再研究也不迟。

你是关心“靴子”本身,还是只为了听响?

随着大家的关注增加,现在的“税务圈”也开放,也很“八卦”。你是真的关注“营改增”?还是把它当成一个“娱乐事件”作为茶余饭后消遣的谈资?

只是,税务总归是枯燥的。没有太多的活色鲜香。

也许最后,“营改增”也会如文章开头那只轻轻放下的靴子,而我们,千万不要做那个因听不到巨响而难以入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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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实施方案

“营改增”调查报告:南通市建筑企业对“营改增”的反响与建议

关于建筑业“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税负影响的调查报告

关于(对“建筑业营改增实施办法和过渡性政策规定”的建议)的报告

建标造[2014]51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关于征求《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中国建筑业协会 中国建设会计学会印发《关于做好建筑业企业内部营改增准备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李志远点评——我们应该关注建筑业“营改增”的哪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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