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从三方面着手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来源:新华财经 作者:韩婕 人气: 时间:2022-11-14
摘要: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创始院长贾康建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要从理顺中央地方间体制关系、改革税制(特别是建立地方税体系)以及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三方面着手。

  新华财经北京6月16日电(记者韩婕)  " 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来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是新时代创新宏观调控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是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治理体系制度优势的重大任务。"日前,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创始院长贾康,在接受新华财经专访时建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要从理顺中央地方间体制关系、改革税制(特别是建立地方税体系)以及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三方面着手。

  贾康告诉记者,中国当下处在实现现代化过程的关键时期。“十四五”要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要继续提升自己的发展质量,达到制度、科技、管理的三层次创新有机结合,对接到2035年的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贾康在其近期由中信出版集团出版的新书《中国改革真命题——迈向高质量发展》中强调,我国需要构建一个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税、遗产税和赠与税、社会保障税等多税种在内的税收调节体系,对接预算体系运行,从消费支出、收入流量和收入存量各方面“抽肥补瘦”地调节社会各阶层收入。

  新华财经:在您的新书《中国改革真命题:迈向高质量发展》中,您用了很大篇幅介绍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在现阶段我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背景下,您认为,应该如何让改革走深走实?

  贾康:中国当下处在实现现代化过程的关键时期。“十四五”要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要继续提升自己的发展质量,达到三层次创新有机结合,对接到2035年的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在理论创新支持实践创新方面,我们在这个路径上的努力,形成了“新供给经济学”的认识框架,主张在中国进一步追求现代化实现的过程中,要有以创新为第一动力的“守正出奇”,即中央文件已经表述的“守正创新”。

  简要地说,就是在改革发展的核心问题——政府和市场,政府和市场主体——企业关系的处理上,必须把有效市场和有为、有限政府两个方面,实现高水平的结合。“守正”就是首先要守市场在整个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之正。市场在总体上的决定性作用,也决定了政府不可能在总体资源配置中唱主角。政府需要出“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之奇,则既要有为,又要防止有为变成乱作为、不当作为,所以要有限,把公共权力关进法治的笼子里。

  实际生活中,既要借鉴和顺应市场经济的一般发展规律,又要结合中国的实践,力求实现守正出奇的创新发展。我们的整个统一大市场建设,首先是守正,然后必须进一步去迎接挑战,处理好政策性融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的作用等一系列创新而“出奇制胜”的问题。中国总体的制度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就是在改革深水区掌握好“创新发展作为第一动力”的系统工程。

  新华财经:作为我国历次经济与社会改革的突破口和重要组成部分,财政改革对经济体制和社会制度进步具有全局性的重大影响。尤其是现阶段,在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环境日趋复杂化的背景下,下一步财税体制改革应该如何深化?

  贾康:财政是联结政府与市场、中央与地方、政府与公民分配关系的交汇点,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来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是新时代创新宏观调控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是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治理体系制度优势的重大任务。

  “十四五”期间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最重要的是要从三方面着手:一是理顺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包括事权、财权、预算、国有资产管理、公共债务等一整套制度安排。财政预算要实现全口径,要有既相对独立但又有统筹协调的复式预算管理形式。近些年,我们对理顺各级政府间财政关系的事权与支出责任合理划分方面的改革,已取得实质性进展,今后的任务是要总结经验,继续积极推进,直至把各级政府职能的全部事项,都形成政府财政事权分担、共担和如何共担的一览表,以及与之在技术操作上相匹配的支出责任明细单。

  二是深化税收体系改革,加快建立地方税体系。迄今为止,我国还未构建一个层级合理、构架清晰的地方税体系。地方税主体税种的缺乏导致地方财政支出缺口甚大,特别是县和县以下财力严重不足,不得不严重依赖中央和省级政府的转移支付。要在改革深水区实施配套改革的攻坚克难中,加快建立地方税体系,明确中央、省级、市县三级各掌握何种税源,如何优化共享税安排等。

  三是有效形成预算管理绩效的制度支撑。进一步推进各级政府预算的阳光化,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全过程(事前、事中和事后)推行绩效考评机制,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进一步健全预算问责制。这方面涉及很多技术要领,要注重对经济社会方方面面的辐射和渗透作用。

  新华财经: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发布,指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考虑到中国经济确实有客观的成长性,面对当前困局,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框架下,要如何为企业发展吃下定心丸?

  贾康:考虑到当前改革已经到了深水区,且统一大市场的提出意味着要消除条块分割和地方壁垒,因此,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框架下,各地产业引导基金可以有自己的侧重范围,而其意义也并不限于国内市场,还要以国内市场为主体的同时,对接全球大市场。

  同时,在总体的产权保护、要素流动、公平竞争等要求下,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要与全球市场打通的,要求进一步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各个区域之间也一定要对接“规则一律”的高标准法治化市场环境,这不仅有利于市场环境的规范化,还将进一步改善企业预期,形成长期行为的导向,给企业吃下定心丸。

  新华财经:在推动新发展格局中,您提出要以“新基建”直接支持数字化平台企业的创新发展,这也是当前中国经济培育新动能的重要着力点。在您看来,目前发展数字经济发展情况如何?对数字经济发展中可能形成的新型垄断您怎么看?

  贾康:从上世纪的半导体概念,发展到后来的互联网、移动互联、万物互联,我们已经充分感受到了数字经济日新月异的发展大潮,以及对于整个社会带来的巨大影响。不过,我们必须承认,在追赶过程中,尽管我国在互联网发展中已经取得了一些长足的进步,但跟硅谷引领的创新潮流相比,我们还有明显差距。建议在新的阶段,必须对接全球市场竞争在高端“卡脖子”环节(如芯片)攻关突破。当下亟应认清发展大势,排除种种干扰创新发展的因素。

  对于数字经济发展中可能形成的新型垄断,从直观来看,在中国成为头部企业的数字平台,最有影响的还不到10个,由于数量不多,数字平台跟过去所说的寡头垄断特征是比较吻合的。但是考虑到现在数字平台的寡头垄断形式,实际上可以拉动上下游大量的中小微企业与其一起发展,而且从就业方面看,这不是排斥创新和减少其他企业的就业,而是可以带出一个供应链、产业链。因此,尽管这种情况也会排斥一些原来供应链上的传统就业机会,但总体来说,属于创新过程中的就业结构调整。建议必须与时俱进地全面分析数字经济平台所谓寡头垄断的表现及其实际效应,给予继续创新的合理引导。

  总体来说,对数字平台头部企业,应避免出现“二选一”等不当的垄断偏向,同时鼓励他们更好地发挥供应链、产业链上的集群效应,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贾 康 简 介

  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现任全国政协参政议政人才库特聘专家,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创始院长,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博导。曾长期担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北京、上海、福建、安徽、甘肃、广西、西藏等地方政府特聘专家、顾问或咨询委员,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国家行政学院、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南开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安徽大学等多所高校特聘教授。

       1988年曾入选亨氏基金项目,到美国匹兹堡大学做访问学者一年。1995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7年被评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高层次学术带头人。多次受党和国家领导同志之邀座谈经济工作。担任2010年1月8日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财税体制改革”专题讲解人之一。孙冶方经济学奖、黄达—蒙代尔经济学奖和中国软科学大奖获得者。国家“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规划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发改委PPP专家库专家委员会成员。

       2013年,主编《新供给:经济学理论的中国创新》,发起成立“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和“新供给经济学50人论坛”(任首任院长、首任秘书长,第二届理事会期间任首席经济学家),2015年-2016年与苏京春合著出版《新供给经济学》、《供给侧改革:新供给简明读本》以及《中国的坎:如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获评中国图书评论学会和央视的“2016年度中国好书”)》,2016年出版的《供给侧改革十讲》被中组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国家图书馆评为全国精品教材。

       2017-2020年又撰写出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模型与实践路径》、《供给侧改革主线上的未来财税》、《财政学通论》等多部专著。2021年与刘薇合作《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一书又获评“2021年度中国好书”。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评估》公布的2006~2015年我国哲学社会科学6268种学术期刊700余万篇文献的大统计分析,贾康先生的发文量(398篇),总被引频次(4231次)和总下载频次(204115次)均列第一位,综合指数3429,遥居第一,是经济学核心作者中的代表性学者。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