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生产经营用井、管道、池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4-06-29
摘要:企业生产经营用井、管道、池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基本案情: 某公司为一家煤矿企业,矿井修建过程中耗用的原材料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该公司最近需要安装一批输水管道、消防管道,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 案例分析 1.企业用井能抵扣进项税额 (1...

企业生产经营用井、管道、池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基本案情:

某公司为一家煤矿企业,矿井修建过程中耗用的原材料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该公司最近需要安装一批输水管道、消防管道,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

案例分析

1.企业用井能抵扣进项税额

(1)一股企业用井属于构筑物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不动产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从井的实物特性来看,其属于不能移动的资产,属于不动产,因此修建井所用材料、人工人能抵扣进项税额。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为《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则第二十三条第二款所称建筑物,是指供人们在其内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的房屋或者场所,具体为《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 14885-1994)中代码前两位为“02”的房屋;所称构筑物,是指人们不在其内生产、生活的人工建造物,具体称其他土地附着物,是指矿产资源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 14885-1994)电子版可在财政部或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查询。

《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 14885-1994)中水井、矿井、其他井属于“井、坑”类,分类代码为“03”,属于构筑物。

因此,一般生产企业自己打的水井以及矿类企业的矿井属于构筑物,修建井过程中所耗用的材料、人工等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2)油气田企业生产用井。

《油气田企业增值税管理办法》(财税【2009】8号)规定,油气田企业为生产原油、天然气提供的生产性劳务应缴纳增值税。生产性劳务是指油气田企业为生产原油、天然气,从地质普查、勘探开发到原油、天然气销售的一系列生产过程所发生的劳务。

油气田企业的钻井、测井、录井、固井均属于生产性劳务,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那么油气田企业采油、采气用井是否属于不动产呢?《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 14885-1994)中采油、采气用井分类代码为“25”,不属于财税【2009】113号文规定的不动产范围,因此,油气田企业生产用井不属于不动产,属于采油专用设备,基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同样油井处置缴纳增值税而非营业税。

2.企业管道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很多工业企业经常会用管道来输送水、蒸汽以及其他液体类物质,那么企业所用的输送管道能否抵扣进面税额,这是很多企业面临的一个问题。

《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 14885-1994)中水利管道和市政管道分类代码为“03”,输送管道分类代码为“09”,其中输送管道包括:输水管道、输气管道、输油管道、管道输送设施以及其他输送管道。

因此,一般企业生产中所使用的输送管道不属于不动产范畴,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企业需要注意的是,根据财税【2009】113号文件规定,与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包括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因此,企业建筑物内的采暖用管道以及消防用管道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3.企业生产用池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企业生产用池,属于《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 14885-1994)中代码前两位为“03”的构筑物,其建设过程中采购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温馨提醒

目前《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 14885-1994)已经被《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 14885-2010)所代替,新标准已于2011年5月1日正式实施。

《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新标准将固定资产门类由10个调减为6个,同时将门类代码增加到固定资产代码中。原代码中中类和小类的代码长度由1位改为2位。新标准对固定资产类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删改。

在新标准中,对于工业用槽、池、罐产、塔、井等部分分类已由旧标准中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大类改为“专用设备”大类。如果从增值税原理上讲,划入新标准的槽、池、罐、塔、井等是可以按专用设备抵扣的。

但是必须提请读者朋友关注的是,财税[2009]113号文件出台时执行的是旧标准,新标准已出台,而抵扣政策并未同时更新,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未发布更新文件就此做出新的规范。本书暂根据《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 14885-1994)进行回答。请读者朋友们密切关注后续文件的发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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