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如何准确计算减免税额

来源:税屋综合 作者:税屋综合 人气: 时间:2022-02-18
摘要:根据21号文件规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以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第1栏“合计”以及第2栏“17%税率的进项”对应“税额”=0.34万元

3

  (4)《减免税明细表》处理:

  在“减免税性质代码”中选择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第1栏“合计”以及第2栏“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对应第1列“期初余额“=0,第2列“本期发生额”=0.4万元,第3列“本期应抵减税额”=0.26万元,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数额”=0.26万元,第5列“期末余额”=0.14万元。

4.webp

  (4)2016年5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该酒店当期申报数据应全部填列在“一般项目”列下“本月数”的对应栏次,具体填列栏次如下:

  第1栏“(一)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10万元。

  第11栏“销项税额”=0.6万元

  第12栏“进项税额”=0.34万元

  第17栏“应抵扣税额合计”=0.34万元

  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0.34万元

  第19栏“应纳税额”=0.26万元

  第23栏“应纳税减征额”=0.26万元

  第24栏“应纳税额合计”=0万元

  第32栏“期末未缴”=0万元

第34栏“本期应补(退)税额”=0万元。

5.webp

6.webp

  来源:北京国税

本文章更多内容:<<上一页-1-2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