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 惠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为 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2-10-31
摘要:税务、网信、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强化重要问题的协调会商,建立监测研判、调查处理、协同管理的闭环运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 惠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为 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区)税务局、各县(区)互联网办、各县(区)市场监管局:

  为加强涉税中介监管,依法规范涉税中介服务,引导涉税中介机构规范健康发展,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惠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关于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为 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

惠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31日

关于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为 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为 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税总纳服发〔2022〕34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广东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为 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粤税发〔2022〕44号),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营造更优营商环境,制定如下措施。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中提出的“促进涉税中介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等要求,聚焦涉税中介违规提供税收策划服务、帮助纳税人逃避税,以及在各类自媒体、互联网平台发布违法违规信息招揽业务、歪曲解读税收政策、扰乱正常税收秩序等问题,持续开展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为工作,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为市场主体发展营造公平法治的环境,保障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经济秩序和税收安全。

  二、职责分工

  税务、网信、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强化重要问题的协调会商,建立监测研判、调查处理、协同管理的闭环运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一)税务部门牵头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工作。税务部门监测涉税中介发布的违法违规信息,并对相关信息进行甄别,对涉嫌虚假宣传的,要将发布主体和发布平台的信息推送给网信和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对涉嫌虚假广告的,要将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及发布内容推送给市场监管部门确认处理;对涉嫌歪曲解读税收政策以及违规提供税收策划服务的,要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并将涉税中介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信用管理。

  (二)网信部门依法依规对网站平台中涉税中介发布的违法违规等信息进行清理,对严重违反法律的网站平台和账号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三)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涉税中介从事虚假宣传、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对商业宣传或广告内容中涉及的涉税中介机构以及涉税服务的真实性、合法性等问题,通报同级税务部门研提甄别意见。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宣传辅导。联合开展涉税专业服务专题走访座谈、政策宣讲等活动,增强涉税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对涉税专业服务监管相关政策的认识,通报涉税违法案件教育,引导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增强社会责任感,恪守职业道德规范。设计制作主题视频、海报、推文等宣传辅导产品,综合统筹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企交流群等线上辅导渠道,向涉税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靶向式推送涉税专业服务监管政策和相关信息。

  (二)加强信息排查。依托在线监测系统,对涉税中介违规提供税收策划服务、帮助纳税人逃避税,以及在各类自媒体、互联网平台发布违法违规信息招揽业务、歪曲解读税收政策、扰乱正常税收秩序等问题开展监测。同时开展线下排查,重点排查在办税服务场所周边发放虚假广告招揽业务等行为。

  (三)强化甄别研判。各级税务、网信和市场监督管部门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联合开展甄别研判。税务部门对监测过程中发现的涉税中介发布的违法违规信息开展综合研判,对涉嫌虚假宣传的,将发布主体和发布平台的信息推送给网信和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对涉嫌虚假广告的,将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及发布内容推送给市场监管部门确认处理。对涉嫌歪曲解读税收政策以及违规提供税收策划服务的,要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对于商业宣传或广告内容中涉及的涉税中介机构以及涉税服务的真实性、合法性等问题,市场监管部门通报同级税务部门研提甄别意见。

  (四)协同联动处理。对于涉嫌违规提供税收策划服务,帮助纳税人偷逃税款或骗取享受税收优惠的,税务部门对涉税中介及相关委托人进行立案查处。对于涉嫌歪曲解读税收政策扰乱正常税收秩序的,税务部门对涉税中介进行查处;对网站平台中涉税中介发布的违法违规等信息,网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清理,并对严重违反法律的网站平台和账号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对于涉税中介从事虚假宣传、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五)形成闭环机制。建立协调会议、联络员制度,视工作推进情况定期组织召开协调会议,研究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畅通有关问题信息推送、共享渠道。各部门指定一名人员作为本单位联络员,负责本单位与其他单位之间的日常联络和具体协调,并做好相关工作事项落实情况的跟踪及报送,形成各方联动、闭环处理的工作机制。

  (六)加强日常监管。建立涉税中介税收策划和发布涉税信息的长效管理机制,对涉税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问题开展常态化

  查处。健全完善涉税专业服务风险管理机制,设立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制度遵从、涉税委托代理等风险指标体系,依托信息化平台,开展常态化风险评估、应对处理,切实降低涉税专业服务风险。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担当

  要充分认识开展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为工作的深远意义和重要作用,增强责任意识,改进工作方法,有效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为纳税人缴费人打造低成本、更便捷、更集约、可信赖的税收营商环境。

  (二)统筹策划,推进任务落实

  各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逐条落实工作内容,从制度、方式、渠道、科技等多方面集成推进创新,切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为工作取得突破。

  (三)加强督查,强化跟踪问效

  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督促指导,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强化跟踪问效,加大对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形成警示震慑效应,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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