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按市场价出租居民住房相关营业税问题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4-08-31
摘要:咨询 有教材上说对个人按照市场价格出租居民住房的,暂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而财税(2008)24号文件说: (三)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请问在考试中我们怎么计算? 解答...

咨询——
有教材上说对个人按照市场价格出租居民住房的,暂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而财税(2008)24号文件说:
(三)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请问在考试中我们怎么计算?
 
解答
——
在考试时应该按教材内容掌握,即营业税按3%,房产税4%,免征土地使用税。

咨询——
我还是想问一下,对于教材上个人出租住房按3%的问题,可是我在做题时答案都是按1.5%计算,考试时应按什么算?
第二,我想请老师总结一下有关个人房屋包括1、转让 2、出租 3、投资 4、房屋交换 5、抵债有关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契税、个税缴税的规则和税率,谢谢! 
 
解答——
个人出租住房按照3%减半征收营业税。
建议总结性的工作您独立完成,总结的过程也是一次学习和加深记忆的过程,相信总结结束您已经掌握了这个知识点,总结的过程中有什么疑问,再大家一起解决,下面内容供您参考:
一、个人出售住房,应该缴纳5%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20%的个人所得税。
营业税:财税〔2011〕12号,从2011年1月28日开始执行。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自1999年8月1日起,对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在其转让时暂免征土地增值税。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用住房(非普通住宅),经向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凡居住满5年或5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满3年未满5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未满3年的,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
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居民个人转让住房一律免征土地增值税。不区分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目的是鼓励住房消费。

二、个人出租住房,应该缴纳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房产税、个人所得税。
财税(2008)24号文件,从2008年3月1日起,个人出租住房
(一)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三)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小结——
1.个人出租门面房缴纳的税款包括;营业税(5%)、城建及附加、房产税(12%)、城镇土地使用税、个税(20%)、印花税。

2.个人出租居住用房屋缴纳的税款包括:营业税(3%*50%)、城建及附加、房产税(4%)、个税(10%),印花税。

3.个人以动产投资入股,属于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个人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利润分配,不增营业税。
个人以不动产投资入股,不参与利润分配,只定期收取固定收益,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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