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价费字[2012]77号 济南市物价局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公布我市市内各区住宅小区共用车库内车位租赁费基准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2-07-25
摘要: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应当交纳车位场地使用费,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综合考虑车库租赁费的价格确定。车位场地使用费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济南市物价局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公布我市市内各区住宅小区共用车库内车位租赁费基准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济价费字[2012]77号      2012-7-25

各相关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鲁价综发[2011]185号)、《济南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济价费字[2012]75号)文件精神,报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历下区、市中区、天桥区、槐荫区、历城区及高新区住宅小区共用车库内的车位租赁费基准价格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住宅小区共用车库内的车位租赁费实行政府指导价。车位租赁费基准价格为220元/个·月,可上浮10%,下浮不限。车位出租单位应在政府指导价格范围内,与业主通过合同约定车位租赁费具体收费标准。本通知实施前已签订车位租赁合同尚未到期的,车位租赁标准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合同到期后按本通知执行。

  二、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共用车库停车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停车服务费基准价格为35元/辆·月,可上浮10%,下浮不限。实施停车服务的单位应根据《济南市普通住宅共用车库停车服务标准》(见附件)规定的服务标准,结合本单位停车服务实际情况,在政府指导价格范围内与业主通过合同约定停车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

  三、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应当交纳车位场地使用费,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综合考虑车库租赁费的价格确定。车位场地使用费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车位场地使用费的分配按照《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车位场地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可提取一定比例的停车服务费。具体比例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四、业主大会成立前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应由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组织业主代表、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和开发建设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拟定车位划定和使用方案,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由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其场地使用费标准在不超过住宅小区共用车库内车位租赁费政府指导价70%的范围内确定。停放超过2小时的外来车辆按照2元/小时·辆缴纳场地使用费,每天最高不得超过12元。

  物业服务企业可按不超过20%的比例提取停车服务费。车位场地使用费剩余部分,由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负责监管。业主大会成立后,车位场地使用费及时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管理,并接受全体业主监督。车位场地使用费主要用于补充相关物业管理区域的专项维修资金。

  五、业主对汽车有看管要求的,应当与相关单位另行约定。

  六、实施车位租赁服务、停车服务的单位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在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及车位场地使用费收支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会同物业主管部门,加强对车位租赁、停车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监督和管理。对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七、本通知自2012年8月1日起执行。

  附件:《济南市普通住宅共用车库停车服务标准》

济南市物价局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

济南市普通住宅共用车库停车服务标准

  一、基本要求

  (一)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仪容仪表整洁规范。

  (二)在车库场所内公开服务流程、服务制度、收费标准及应急预案等内容。

  (三)建立巡查巡检、人员管理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车位使用档案,档案内容齐全完整。

  (四)车库道闸系统、照明系统、消防等设施设备保持正常使用。

  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一)维护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对车库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巡查、检查、保养记录完整。

  (二)设施设备标识齐全,责任人明确,车库限高、限速、禁火、禁停等安全警示标志明显。

  (三)地面车行引导线清晰,在显著位置设置出入口、电梯引导标志,标志齐全。

  (四)每季一次对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进行检查并有记录,发现损坏及时进行维修。

  (五)每季一次(雨季前须安排一次)对出入口排水沟、排水管道进行清扫、疏通,保障排水畅通。

  (六)每日对停车场巡检一遍,确保车库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七)地下停车场灯照亮度符合停车场规范要求。

  三、秩序维护

  (一)车库内已配置道闸和监视系统的,应保证24小时开通,交接班记录规范、详实。

  (二)严格建立巡查制度,按照规定做好巡查工作,巡查记录完整规范。

  (三)明确安全防火责任人,加强防火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演练,所有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防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物业服务企业应制定交通事故、刑事案件、防汛、火警、供电系统故障等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应急设备的储备及处置措施等内容,并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发生安全事故、自然灾害时,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保洁服务

  (一)每日对停车场路面进行保洁,确保地面无积水,无杂物堆积等现象;

  (二)每月至少湿拖或冲刷地面一遍,确保地面无积尘;

  (三)定期对停车场内管道进行清洁,确保管线无积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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